多年陋習 出事則長官推卸
警界生態
「絕大多數的警察都遇過吃案的狀況!」警員出身、考上律師,目前擔任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執行委員的馬在勤說,有些警員雖然不吃案、但眼見其他同仁吃案,也無可奈何。他認為,台灣警員吃案最主要原因是受理報案、承辦案件是同一個警察機關,受理報案後就有破案壓力,甚至須應付上級對績效的要求,警員才會想盡辦法、甚至在主管授意下吃案。
藉詞打消報案念頭
中華警政研究學會理事葉毓蘭也說:「警界長官為了績效,逼基層警員或要求限期破案,對基層造成不當壓力,這是警界的陳年老問題。」她建議應從上到下扭轉觀念,例如不再以犯罪率或績效當作派出所所長、分局長,甚至局長升遷、獎懲依據,相信可以漸漸消除警界的不當壓力。她說,在警察節聽到警察自殺的消息,她感到很遺憾。
至於警察如何吃案,馬在勤指出,警界最常見吃案方式包括向報案民眾佯稱:「報案三聯單用完了。」或是「主管與承辦人員都不在。」希望藉此讓民眾懶得再跑一趟,即可「讓案件消失於無形。」
中縣一名不敢具名的警員直言:「吃案在警界很常見。如當轄區一天有三件搶案,部分長官就會指示基層警員,在製作筆錄時動手腳,將搶案變成竊案。」
中市一名警員聞訊則痛批:「長官常為個人升遷逼基層吃案,但基層因此吃上官司或遭檢舉,長官卻推得一乾二淨。」
記者王乙徹、蕭夙眉
如何避免警察吃案及申訴管道
●避免吃案:
˙報案索取三聯單並上警政署網站查詢(★)是否登錄及進度
˙記下處理警員姓名或臂章號碼,以利查詢偵辦進度
˙報案前透過拍照或錄影先自行蒐證,避免證據遭消除
˙透過110報案系統,留下報案紀錄,避免遭警方吃案
●申訴管道:
˙警政署關老師專線:0800-231296
˙內政部長信箱:
service@minister.moi.gov.tw
˙《蘋果日報》:0809-012555
˙★:警政署查詢受理案件網址:http://www.npa.gov.tw/NPAGip/wSite/sp?xdUrl=/wSite/DatabaseQuery/Report/LIQ01.jsp&ctNode=11912&mp=1
資料來源:台中縣警局、《蘋果》資料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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