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工2天 慘遭擋土牆活埋
兩殘胞無勞保 僱主辯來不及辦
【林世雄 、洪紹欽╱台中報導】台中縣后里鄉一處大型排水溝工程,昨上午發生擋土牆坍塌意外,兩名臨時工當場遭活埋,消防救難人員挖掘半小時才將兩人救出,送醫後雙告不治。死者家屬質疑工安疏失,且未投保勞保,要求檢察官查明真相。警方發現包商在混凝土尚未完全凝固時,就已經先拔除鋼軌樁,疑有疏失,全案尚待調查。
工安意外
昨上午八時許,由汎亞營造承包的台中農會水利會后里圳二支線改善工程,才第二天上工的男子黃義明(四十六歲)、陳錫聰(四十七歲)在新舊擋土牆間、約四十公分的縫隙間拆卸模板時,突然一聲轟然巨響,舊擋土牆應聲傾倒,他們兩人走避不及,頭部被擠壓在兩公尺深的縫隙中。
過早拔除路基鋼樁
消防局調派大批救難人員,動用怪手、配合徒手開挖,約半小時才將兩人搶救上來,但當時都已無脈搏、心跳。經送醫急救,黃男在到院前已死亡、陳男經搶救至昨天下午仍告不治。
遭活埋死亡的兩名工人都是身心障礙人士,收入來源都靠打零工。工地負責人許信標說,因排水溝擋土牆跟路基間隙僅四十公分,工人為了下去作業,只好拔除部分固定路基的鋼軌樁,不料路基因此失去支撐力量,跟著水泥護欄一起傾倒,壓死兩名工人,公司會全力撫卹。
仍可向僱主領給付
死者家屬稍晚趕到醫院,痛哭失聲,無法接受親人死亡事實,要求包商負起全責。對於遭活埋死亡的兩名工人是否有投保,許信標表示,案發時他不在現場,不知兩人是否有戴安全帽,「公司有投保工地意外險,但兩人僅工作兩天,還來不及投保勞保。」
中縣勞工處勞動條件科長賈學明表示,依《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勞工家屬可向僱主請領四十個月死亡給付、五個月喪葬補助,僱主若不給,可先向勞保局請領,再由勞保局向僱主代為求償。
賈學明並說,若僱主未依法幫勞工投保勞保,則將被依違反《勞工保險條例》罰四倍至十倍的投保金。
勞工相關權益
˙僱用5人以上勞工,僱主須 為勞工投保勞保,
˙違者勞保局可依法開罰
˙僱用4人以下,勞工仍享有《勞基法》保障權益
˙勞工因工安死亡,家屬可向僱主請領40個月死亡給付、5個月喪葬補助
˙僱主若不付死亡給付,可先向勞保局請領,再由勞保局代向僱主求償
˙僱主若另投保意外險,受害勞工家屬可向僱主索討此意外理賠金
資料來源:中縣勞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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