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盈蘭 律師

這篇文章在...

  • 頭條要聞

為他們爭取千分之一活的機會

Q:妳兒子周大觀過世後,妳成立基金會幫助末期病童家庭,為何會幫死刑犯曾思儒尋求非常上訴,爭取不判死刑的機會?
A:這是我當律師12年來接過最重的刑案。大觀過世這10年,基金會接觸好多人,我發現人世間實在有好多無奈、解不開的因果關係。很多家庭經濟已經很不好,重大疾病仍找上門,也只能接受。他們傾家蕩產、受盡苦難,就為了孩子一口氣,想活下來。
我看到生命如此可貴,就會覺得為何我們的刑事政策還要平白剝奪一個人的生命?死刑犯是很可惡,但難道沒有其他方法可懲罰他?若有無期徒刑或延長刑期至20年,這個折磨不是比一槍斃命更強!
親人被殺,被害家屬傷痛難以平復,我能理解,我孩子當年走的時候,我也無法走出門;但我發現自己跟他的緣份真的結束了,世上就是這麼無常,沒有哪一樣是我們該擁有的,你只能試著不要執著、要寬恕。所以我不認為,兇手一定要被槍決,以這麼殘酷的方式,被害者家屬的心才能得到治癒。

他努力爭取不要死

Q:曾思儒因強盜殺人經一、二審到更五審,被判7次死刑,今年2月死刑定讞,法務部因人權團體要求廢死刑,遲遲沒執行,擺盪在死與不死間,曾思儒怎麼面對?
A:上周報紙刊出他將執行槍決,看守所有人看到就遞紙條給他;通常監獄執行死刑都要等到執行前1、2小時才會通知,他以為事情就要發生了。結果要槍決的是鐘德樹。
我後來去看他,他沒太大恐懼,也覺得該為自己的行為付出代價。他原來是高中老師,2002年欠下卡債很缺錢;他想起之前房子退租有留鑰匙,想去偷,那時同事何佳燕租其中一間。起先他在附近徘徊猶豫要不要偷,後來進門十分鐘,何佳燕回來,他很害怕就殺了她。
犯案過程曾思儒全部承認。4年來,他非常後悔,很希望有機會能出來做些彌補,但他也知道被害家屬要的不是這個,他說,「我真覺得很愧疚,若我死能讓他們舒服一點,我接受!」
但只要有點希望,他還是努力爭取不要死。他沒錢請律師,自己申請非常上訴,都被駁回。10月底我接下這案,他知道有人會來幫他,就一直盼著我去看他。他不是真正這麼壞,只是恐懼若沒做掉何佳燕,將來難逃她的指控,那個當下,他失去理智。

難面對被害者家屬

他被判這麼重是因他是老師,又殺了學校女同事。其實他沒前科、懺悔很深,罪不至死。
Q:何佳燕父親要求一定要槍決曾思儒提到一點是,何佳燕曾哀求曾別殺她,但他還是殘忍下手,是怎麼回事?
A:這是曾思儒自己說的,他應該知道說出這些會判很重。其實事實他都承認,沒什麼好辯的。我能努力的只是說服法官,他有悔改意識,別判他死刑,但機會大概只有千分之一。那我為何還要努力?因為人總會做錯事,就像我的小孩,我無法保證他下一秒不會犯錯。
廢死刑難在難面對被害者家屬。他們會說,你們不是我,怎能理解我的痛苦?他把我親人殺了,怎麼還能活?我很想去找何佳燕的爸爸,以一個曾失去孩子的媽媽的身分,請他原諒曾思儒,但我現在還不敢,因為他是這麼堅定的要思儒死。

記者陳玉梅採訪整理

Facebook

←讚一個!《蘋果》粉絲團24小時陪你看新聞!

想將你對這篇文章的發言分享給好友嗎?只要點選社群網站標誌,並依指示登入該社群網站,當標誌顯示為已點選,就代表你在《蘋果》發言可以同步放送到多個社群中了!

新聞討論

發表文章
必填

新聞討論規範
【1】留言限140字以內。留言將於發送留言72小時後,由系統自動刪除
【2】與蘋果日報報導內容無關、涉及人身攻擊言論、張貼廣告與涉及交易訊息、重複張貼,一律刪除。
【3】請勿留下個人隱私資料,以免遭人盜用,蘋果日報將不負管理之責。
【4】網友應謹慎發言,遵守中華民國法律相關規定,違者自負法律責任。
【5】涉及誹謗、侮辱、具威脅攻擊性、猥褻、違反公序良俗的文字、圖片及任 何形式檔案,蘋果日報有權逕自
          刪除。若因前述行為導致他人檢舉、投訴或相關主管機關調查,本論壇將配合主管機關處理。
【6】參與本論壇討論新聞之網友,視為同意本論壇管理者得隨時對論壇內所有內容、留言等進行刪除動作,
          或因應版面重新設計而移動整個論壇位置、調整論壇功能。
【7】敬請網友遵守以上原則,不同意者,請勿在此發表言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