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家俊、王姵雯╱台北報導】政府置入性行銷政績做法迭引爭議,府院黨高層認為,此舉已違反馬英九總統承諾,但礙於無法律明文約束,為導正風氣,行政院近日將提案修正《電影法》,取消無償播映政策廣告規定,宣示「反置入」。高層預估,修法後,民眾最快年底前看電影時,就可不受政府宣傳廣告干擾。
現行《電影法》規定,業者應依中央主管機關規定,映演政令宣導及公共服務短片。每周都看電影的蔡小姐說,有些宣導短片,告知民眾政府做些什麼還不錯,但「有些以大官說話為主要畫面的廣告,就不必了,浪費人民納稅錢去拍,又沒有效果。」
網友「剝雞」說,曾看電影見到陸委會主委賴幸媛從大銀幕跳出來,宣導她是把關兩岸關係的大門神,「嚇得大家好像見鬼了,真是夠了!」
知情官員說,以前電影院播廣告,要免費提供政令宣導,這是根據解嚴前一九八三年制定的《電影法》規定,「屬於戒嚴時代的威權產物」,業者反映多年,質疑慷人民之慨。
知情官員說,修法後回歸市場機制,政府要登廣告也得花錢,交還業者自由運用,可以宣示馬政府改革、反置入性行銷決心。
另據透露,府黨高層對「白目」官員的置入性行銷頗有微詞,國民黨秘書長吳敦義日前主持國民黨中央工作會報時直言,各部會宣傳政策,太注重首長政績和個人形象,「讓人搞不清楚,是替部長拉高知名度,或宣導政策?最後宣傳做不好,還是國民黨要概括承受!」
一名黨政人士說,馬英九日前要求各部會動起來,宣傳重大政策,是強調不能靠新聞局獨撐大局,「不是叫他們用這種粗糙方式來弄!」
●政策置入新聞:內政部、經濟部、陸委會等部會購買媒體版面,以新聞體撰稿推銷政策與政績
●政策置入節目:在本土戲劇內,安排民代、地方官現身,並將政府政策安排入對話
現況:
˙無法可管
˙政府付費給媒體買版面、時段
●電影政策廣告:1983年起,政府制定《電影法》,要求業者放映前,無償播放政令宣導短片
現況:
˙法令限制
˙新聞局擬修法廢除,把時段還業者自由運用
資料來源:《蘋果》採訪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