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院要教部調查狗咬人事件,遭學者批評管太多。《壹週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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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太多 狗咬人監院也受理

民眾投訴遭教授的狗襲擊 學者:不敢置信

【陳揚盛、吳家翔╱台北報導】監察院連狗咬人都要管。有民眾上月向監院投訴,去年遭海洋大學養殖系教授郭金泉飼養的臘腸狗咬傷右腳踝,監院立即發函教育部,要求調查並說明經過及處理結果後,回覆當事人及監院。
學者認為監察院應該管大事,如果連狗咬人都要管,未免「管很大」,應檢討處理人民陳情案的標準程序。

發函要求教部調查

基隆市民黃耀文去年八月十四日在海大行政大樓走廊,被臘腸狗連咬兩口,他昨說不僅未獲校方道歉,校方還向警方誣指他酒後鬧事,去函教育部陳情也未獲回覆,才向監院陳情。
監院上月底要求教育部調查此案,將結果回覆當事人及監院。教育部高教司長何卓飛說,監院發函「應是為了反映民意」,但此案屬個人糾紛;高教司官員表示,將請海大妥善處理。
海大主秘歐慶賢強調,黃耀文遭狗咬傷時明顯已喝酒,還與職員家屬打架,當時報警備案,郭金泉也向黃道歉,但黃仍常藉此事到校騷擾教職員。郭金泉昨不願回應此事。
東海大學公共行政系副教授魯俊孟聽聞此事說:「不敢置信。狗咬人不關監院的事。」他認為須加強民眾法治教育,監委處理陳情案更應審慎判斷,監院要徹底檢討接受陳情的標準作業流程。

「處理陳情應過濾」

台灣師範大學特殊教育系名譽教授吳武典質疑監院「只打蒼蠅」,校園意外由校方自行處理,民眾糾紛由警方處理,「教育部不可能管大學所有事,監院處理陳情應有標準程序過濾。」
《蘋果》昨無法聯絡上監院發言人陳豐義,據《監察法》規定,監院一旦接受人民書狀,若認為公務員涉有違法失職,或機關工作及設施涉失當,會派監委調查,若認為有進一步了解必要,則函請有關機關說明並提供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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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咬人陳情案示意圖

民眾黃耀文去年被海大教授養的臘腸狗咬傷右腳踝,他不滿校方和教育部處置,進而向監院陳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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