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馬觀點:扁家悲劇(江春男)
扁案已經變為家庭倫理悲劇,吳淑珍護子女心切,希望阿扁認罪。阿扁堅持不認罪,但寫信給馬英九替陳幸妤求情。陳幸妤再度情緒失控,披頭散髮,在街頭向媒體發飆。這一幕幕連續劇,扣人心弦,牽動社會神經。
陳幸妤的處境最值得同情,被限制出境的理由相當薄弱,即使涉及偽證也屬微罪,且替父母作證,《民法》上有免責規定,何況國務費屬於歷史共業。事實上,有無她的證詞,均不會影響審判之進行。
陳幸妤個性單純,小時候在學校受到歧視,如今擔心自己兒子重蹈覆轍,想要移民海外,遠離是非之地,這是完全可以理解的。她的兒子在台灣幾乎不可能有正常的生長環境,想到這一點,任何母親都會抓狂。陳幸妤有嚴重的憂鬱病傾向,屬於高危險家庭,需要接受專家輔導,但阿扁無法保護女兒,自己要負主要責任。
阿扁堅持不認罪,他擔心一認罪,他會被關一輩子,家人、財產全都完了。其實,阿扁可以不認法律上的罪,卻不能不認政治上和道德上的罪。做為國家元首,他先要承擔政治上的責任,才能談法律責任,現在他同時在政治與法律兩面作戰,在社會上激化分歧,在法律上自失立場,在政治上得不到同情,三頭落空。
扁須放棄政治野心
扁家財產來源有三方面,扁家私產、政治獻金和疑似不法所得,不法所得若判決屬實,應全數充公,但「政治獻金」理論上應該是獻給民進黨,不應由扁家任意支配,交還民進黨是物歸原主,對金主也有交代。
扣掉政治獻金和疑似不法所得,扁家私產仍然相當可觀,足夠祖孫三代生活之需。但其前提是阿扁必須停止政治動作,放棄政治野心,否則兒女受他連累,遭受苦難,想要同情也不知如何同情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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