恍神母殺女嬰 無罪須監護5年
【黃哲民╱台北報導】北縣曹姓婦人去年虐打一歲八個月大的女兒致死,被起訴殺人罪嫌,板橋地院昨認定她有精神分裂症,行兇時處於心神喪失狀態,判她無罪但須接受監護五年,為防止她自殘或傷人,還罕見諭令她以二十萬元交保,辦妥手續前先還押,若檢方上訴而曹婦仍覓保無著,合議庭考慮延押。
「女兒已是過去式」
法官表示,無罪判決視同撤銷羈押,但全案還可上訴,未來若確定無罪,就須釋放曹婦,另由檢方指定她接受監護地點。起訴檢察官則訝異表示,收到判決後再決定是否上訴。
三十五歲的曹婦去年十一月十日凌晨二時許,被剛回家的許姓同居男友發現躺在新莊市租屋處床上恍神,兩人的女兒仰躺在旁嘴角流血、臉色發黑,全身僵硬。許報警送醫,女童急救無效。檢警解剖發現女童多處捏傷、夾傷與不規則瘀傷,且顱內出血,第一節頸椎更斷裂脫位。
曹婦否認打死女兒,應訊時常胡言亂語,還創造出一名虛擬同居人在照顧女兒,案發被收押至今持續服藥,病情才獲控制。她昨出庭聆判表示難過自責,「女兒已經是過去式,法官判我無罪,我有我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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