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論:3大修法風波 揭馬心態
一向少食人間煙火的中央研究院,不久前連署抗議《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院長翁啟惠更向總統提修法建議;同時不少學者教授也為文反對該法,認為將嚴重妨害學者們的言論自由。
顯露威權管制心態
馬總統執政以來,三大修法事件引起極大的爭議:《衛星廣播電視法》、《集會遊行法》和《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激起爭議的原因都是妨害人民的自由,包括集會和言論的基本自由,也是《憲法》明文保障的人身自由。馬總統自己習法,怎麼會弄到違反基本自由的法條都會擺到檯面上,讓人詫異。畢竟,學的知識還是頂不過性格和習氣的力量,馬和王清峰都具有老國民黨最保守的性格和習氣,以致不知不覺間露出威權管制的心態,而提出這些反動倒退的修法。
《衛廣法》草案第20條加強管制新聞的製播,要求製播新聞及評論應符合事實查證及公平原則,當事人認為有錯誤或遭到侵權,得請求停止播放,也可請求假處分,並要求損害賠償。這是對名嘴的封口條款。更惹人矚目的是,法務部竟將此執法權力交給「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還另定罰則,無視NCC沒有執法權的限制,更無視《刑法》誹謗條文與民事賠償規定,還要重複立法,唯恐法網不嚴密。
本法的基本動機是在保護政府官員的名譽,而不惜追究批評者的責任,這其實是政府濫權箝制言論自由的起點,後果可怕。而老《集遊法》本來就遭大法官釋憲認為有違憲之虞,馬政府竟要修得更嚴苛,把原有的許可制改為報備制,不報備者罰五萬元以下,而且把遊行路線裁決權交給警方。馬總統說:「任何人行使權利,都不能濫用,要適當管制」,與他在野時紅衫軍示威時的說法完全相反。集遊惡法果然引來抗議,台大助理教授李明璁因違反《集遊法》被起訴,激起上百名教授學生「集體自首」抗議。
剝奪學者言論自由
法務部的「名嘴條款」一波未平,「學者條款」、「教師條款」一波又起。在新的《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中受到規範的學者教師,以後都不能論政;發起政治性連署、站台、演講或主持集會,都可能違法被訴。中研院和大學的學者教師們因此抗議他們人權和言論自由受到剝奪。公務員行政中立理所當然,但公立機構的教師、學者也屬於公務人員的範圍,也要遭到封口之苦。
這些修法事件彰顯了一個事實─馬總統及其政府的心態是收縮的、保守的、威權的、管制的、不知今夕何夕的,是原汁原味老國民黨的老人體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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