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殺人溶屍 惡男判14年

【賴心瑩╱台北報導】水電代工包商潘傳熙與員工謝智能等人,去年初因懷疑另名員工林明展常偷香菸、零錢,一夥人聯手不慎打死林,為掩飾犯行,還買來大水桶,把屍體對折塞進去後,並連續兩個月加了二萬四千西西的鹽酸企圖溶屍,但卻失敗。台灣高等法院昨依傷害致死、損害屍體罪,判潘、謝各十四年八月、十一年八月。

54瓶鹽酸毀屍失敗

判決指出,潘傳熙(四十六歲)、謝智能(三十一歲)、陳弘明(二十六歲)、吳可健(二十八歲)以及陳的女友彭如玉(二十四歲),去年三月聯手打死林明展(三十五歲)後,潘為恐犯行曝光,與謝智能共謀以鹽酸溶屍。
兩人先到水電行買大水桶,再自行加工在桶子下方裝設水管,再合力把屍體以頭、腳朝下,屁股朝上的方式對折塞入桶內,最後注入大量熱水、鹽酸企圖溶屍滅跡。
但前後花了兩個多月的時間,用了五十四瓶共約二萬四千西西鹽酸,始終無法順利溶屍成功,最後因謝不堪良心譴責向友人透露,警方循線進入屋內當場尋獲屍體,才破獲這起駭人聽聞的溶屍命案。
由於陳弘明、吳可健及彭如玉因未參與溶屍犯行,僅遭依傷害致死罪各判刑四年。全案仍可上訴。
師大化學系教授吳家誠昨說,因家用鹽酸屬還原性,和硫酸、硝酸屬氧化性不同,「不可能把被溶物溶化,反而可能會使被溶物產生另一種沉澱,變成固體狀。」

潘傳熙(左圖左)與謝智能(左圖右)打死林明展後,還買來大水桶裝入屍體(右圖,資料照片),倒入大量鹽酸溶屍。方萬民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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