稱愛姊假娶妹 男自首無罪
舉債29萬赴越面談5次 被認定真結婚
【許淑惠╱台中報導】越籍寡婦黃美容與男子高富發一度交往,最後撮合高男娶妹妹黃美姮來台,但高男苛刻待妻,被控家暴訴請離婚;高男認為他是為了維持與姊姊的交往才假結婚娶妹妹,出面自首,三人被起訴偽造文書。但法官認為高男舉債、五次赴越面談娶妻,還拍下幸福洋溢的婚紗照,認定是真結婚,判三人無罪。
撲朔迷離
高男昨不在住處,黃美容回越南,妹妹已搬至他處,黃美容的婆婆說:「媳婦把妹妹介紹嫁來台灣後,家裡就不斷出事,儲藏室被放火燒、幼梨的枝苗被折斷,那個人(指高男)還來家裡鬧,說他要娶的是我媳婦。」
三十九歲的高富發自首表示,三年前愛上黃美容(三十六歲),黃女要求他娶妹妹黃美姮(三十四歲),讓妹妹可以來台生活與她作伴,為繼續與黃女交往,他同意假結婚,但與妹妹未同房。
妹訴離 遭索賠40萬
黃女則反駁,因高男做事認真才介紹給妹妹,但婚後高男常喝酒還虐待妹妹,妹妹要離婚回越南,高男還索賠四十萬元,姊妹倆根本付不起,高男後因被姊妹倆控告妨害名譽、家暴,老羞成怒才藉自首誣告假結婚。她坦承曾一度和高男交往,但介紹給妹妹之後,雙方就未再交往;妹妹黃美姮也證稱,跟高男同房嘿咻過四、五次,後因遭家暴才分房睡,最後搬離。
台中地院法官查明,前年八月起,高男為了娶妹妹黃美姮,舉債二十九萬元、五次到越南辦理面談,還拍了八張幸福洋溢的婚紗照,而娶妻進門後,兩人同住近半年,妻晚歸即挨罵,顯示高男在乎妻子。
法官認為,自從妹妹搬去與姊姊同住,高男即對姊姊黃美容恐嚇、誹謗,還公開罵姊姊「只要有錢就可以和男人睡覺」,被判拘役六十日;若二人尚有往來,黃女不會為妹妹與高男對簿公堂。
假結婚無罪事件簿
2007/08/~2008/03
黃美容介紹妹妹嫁高男,高男五度面談娶得妹妹黃美姮
2008/11
黃美姮因遭家暴,搬到姐姐黃美容家住
2008/12
高男指黃美容有錢就可和男人睡覺,遭黃女控告,高男自首假結婚,檢方將高及黃姓姊妹起訴
2009/08/27
台中地院判三人無罪
資料來源:判決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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