兇殘淫兵
格林犯下謀殺、強姦重罪,被判5個無期徒刑,不得假釋。美聯社

這篇文章在...

  • 國際新聞

姦殺伊拉克少女 美兵關到死

滅門焚屍屠4人 判5個無期刑

【王潔予╱綜合外電報導】「若我沒去伊拉克,就不會陷入這種事」,24歲美國退伍軍人格林(Steven Green),前天在肯塔基州法庭聆聽判決前如此狡辯。他所說的這種事,是伊國一家4口慘遭殺害,一名14歲少女被輪姦、焚屍的人間慘劇。雖然檢方求處死刑,但因陪審團對刑期看法不一,法官最後判他5個無期徒刑,並說:「這是最基本的懲罰。」

在3年前,21歲的格林隨美軍101空降師駐守巴格達市南方的馬莫迪亞。那年3月,格林和弟兄在崗哨打牌、喝伏特加,話題轉到當地女人身上,格林馬上提到住在200公尺外的女孩哈瑪莎。據共犯指證,格林當時說:「那家只有一個男人,比較好下手。」

逞兇後吃烤肉大餐

這一群5人,後來就在3月12日的大白天,闖進年僅14歲的哈瑪莎家。犯案前,他們還學伊國武裝份子用黑布蒙頭,想要嫁禍敵人。進屋後,格林與一名同伴將少女的父母、6歲妹妹押到臥房,讓另外3人在客廳輪姦哈瑪莎。其間,格林先開槍轟斃屋內3人,再回客廳玷污少女。
格林洩慾後,先用枕頭悶死哈瑪莎,又連開三槍射穿她腦袋,再用沾滿煤油的毛毯把她蓋住,然後點火、焚屍,企圖湮滅證據。最後這群人走回崗哨,吃了一頓烤雞翅大餐。此事後來曝光,是因隊上弟兄遭人綁架,有知情者懷疑與此事有關,才將消息傳開。
犯案後不久,格林即因「人格異常」退伍,他在家鄉北卡羅萊納州落網,並以平民身分受審。審訊期間,格林的律師緊咬軍方失職,說不該讓一個從小受虐的問題少年入伍,更不該在格林情緒不穩後,還不給他適切的引導。此外,律師也強調,法官應念在他認罪份上,予以減刑。

死者家屬含恨怒吼

格林即使到前天,還口口聲聲說,是軍階較高、早已認罪的共犯指使他犯案。不過,司法部自始就不接受他認罪,目的是方便檢察官求處他死刑。怎料,陪審團對判他死刑意見不一,依法,其刑期只剩無期徒刑一種選擇。
法官羅素前天表示,格林的行為「難以想像、毫不正當、更無從寬恕。」5個無期徒刑,終生不得保釋是對視生命如草芥者的「最基本懲罰」。然而,格林的律師仍打算就「格林應接受軍法審判」提出上訴,因為其他接受軍法審判的共犯,都有假釋機會。
但是遠從伊拉克前來旁聽的死者少女哈瑪莎的家屬,則恨不得格林下地獄,她的叔叔賈納比曾對著格林怒吼,「在你死之前,那無辜女孩的臉,會一直在黑暗的牢裡纏著你。」

駐伊美軍姦殺少女事件簿

◎2006
03/12
.美軍101空降師士兵格林(Steven Green)領著4名弟兄,在巴格達南部30公里一間民宅,殺害屋主拉希德一家4口,甚至輪姦他的14歲長女哈瑪莎。
06/19
.101空降師2名士兵遭綁架,隔月被發現遭撕票。
06/22
.軍中心理諮商師因101師弟兄提及此案,於是懷疑與綁架有關,向上呈報,此事曝光。
06/30
.已退伍的格林在家鄉北卡羅萊納州被捕。
07/03
.格林遭正式起訴,成為美司法部依《境外軍事審判權法案》起訴第1人。
11/15
.共犯巴爾克率先認罪,其他3人陸續招認、被判刑。
◎2007 08/04
.共犯史畢爾曼被判徒刑110年。
◎2009 09/04
.格林被判5個無期徒刑。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綜合外電

點下放大

美軍姦殺少女示意圖

1.
五名美軍闖入民宅,主謀格林槍殺屋主夫婦及次女,共犯在客廳強姦長女哈瑪莎。

點下放大

2.
格林行兇後,再回到客廳強姦哈瑪莎。

點下放大

3.
逞完獸慾,格林朝哈瑪莎腦門開槍,再用沾滿煤油的毛毯覆蓋,點火焚屍。

Facebook

←讚一個!《蘋果》粉絲團24小時陪你看新聞!

想將你對這篇文章的發言分享給好友嗎?只要點選社群網站標誌,並依指示登入該社群網站,當標誌顯示為已點選,就代表你在《蘋果》發言可以同步放送到多個社群中了!

新聞討論

發表文章
必填

新聞討論規範
【1】留言限140字以內。留言將於發送留言72小時後,由系統自動刪除
【2】與蘋果日報報導內容無關、涉及人身攻擊言論、張貼廣告與涉及交易訊息、重複張貼,一律刪除。
【3】請勿留下個人隱私資料,以免遭人盜用,蘋果日報將不負管理之責。
【4】網友應謹慎發言,遵守中華民國法律相關規定,違者自負法律責任。
【5】涉及誹謗、侮辱、具威脅攻擊性、猥褻、違反公序良俗的文字、圖片及任 何形式檔案,蘋果日報有權逕自
          刪除。若因前述行為導致他人檢舉、投訴或相關主管機關調查,本論壇將配合主管機關處理。
【6】參與本論壇討論新聞之網友,視為同意本論壇管理者得隨時對論壇內所有內容、留言等進行刪除動作,
          或因應版面重新設計而移動整個論壇位置、調整論壇功能。
【7】敬請網友遵守以上原則,不同意者,請勿在此發表言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