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陳水扁案判決 應哀矜勿喜(尤英夫)
國人矚目的陳前總統涉嫌貪污等案,昨(11日)下午由台北地方法院宣判,判決認定陳前總統涉及侵占國務機要費、收受賄賂等罪名,應執行無期徒刑,併科罰金2億元,褫奪公權終身。其餘家人吳淑珍、陳致中夫婦、部屬馬永成、林德訓等人亦分別被判刑。在我國司法史上寫下很重要的一頁。
世紀大宣判13
初看台北地方法院所發出之判決新聞稿,認定陳前總統對於非主管監督事務圖利及違反《政治獻金法》部分無罪。陳水扁被訴對於職務上之行為收受賄賂部分公訴不受理(追加之陳敏薰交付賄賂案)。顯然法院並非對於特偵組所起訴之罪名照單全收,有其獨立自主的判斷。而判決書中值得注意的是,對於黃睿靚雖然認定參與洗錢,也判處有期徒刑1年8月,併科罰金新台幣1億5千萬元。但念及其「尚有幼女,尤需母愛關心」,而且前未曾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犯後坦承犯行,深知悔悟,併予宣告緩刑5年,等於是對於陳前總統家人唯一網開一面,顯示法律也有可貴之人性面。另外,承審法官還鍥而不捨留下伏筆,主動依職權告發幾個人,包括陳致中、陳幸妤、趙建銘、種村碧君就以私人發票詐領非機密費之部分涉犯共同貪污等罪,羅勝順夫婦等人偽證罪嫌,辜成允詐欺罪與洗錢罪嫌。顯然還有好戲在後頭。因此,陳幸妤是否能如願出國留學成了很大的變數。
曾經鼓舞民心
對於此一判決,反對阿扁的人,一定說他罪有應得。號稱台灣之子,受到台灣人民的深切期待,竟然與其妻子私底下利用職權詐取錢財,再由其家人將巨款洗錢海外。面對司法,不思反省,反而發揮律師本色狡辯耍賴,完全推給其妻,惡性實屬重大。支持阿扁的人則是高喊政治迫害,司法不公、抗議司法違反程序正義,輕蔑基本人權,並出面聲援停止羈押陳前總統,甚至有人揚言若陳前總統經一審判決後,仍繼續羈押時,將發動民眾到總統府前,直到扁被釋放為止。至於民進黨是否會開除阿扁,也成了國人關切的問題。
我們則對被判罪的所有被告抱著哀矜勿喜的態度,包括一直不肯認罪的陳前總統。他從三級貧民之子到國家元首,鼓舞多少人「有志者亦若是」的志氣,決心與努力,最後竟然8年下來,變成十目所視十手所指的階下囚,從一人得道雞犬升天,變成一人貪腐,眾人陪葬,今人不禁扼腕痛惜。
對於一般公務員,此一判決也有很大的啟示,例如陳鎮慧等陳前總統部屬,因感知遇之恩,竟不惜責命屈從,最後不僅個人未得好處,反而身敗名裂遺恨終身。
速送高院裁定
在本案宣判後,接著挑戰司法的是要不要延押以及何人決定的問題,而這個問題如果處理不好,將使台灣司法相信危機再亮紅燈。我們認為地方法院宣判後,理論上案件應該立即脫離一審的繫屬。交付正式判決書給各被告只是書記官事務性的工作,應該動員多人於2、3日內完成並派專人送達判決書。然後等候被告是否上訴,並在接到上訴後,於延押時限的9月25日前,將本案移審到台灣高等法院,由二審法官作是否有繼續羈押必要的裁定。這樣做的原因是避免同一人可能有成見決定,也同時可減少被告無所謂的指控與國內外關心本案人士的不法羈押質疑。
最後,我們要不滿與抗議大法官們未迅速處理有關法官法定原則釋憲申請案的怠惰。在對司法信心並不堅強的社會,無異是丟下更不滿的火藥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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