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篇文章在...

  • 頭條要聞

蘋論:封建與現代雜交的判決書

不知從何時開始,檢察官和法官在起訴書和判決書裡,都喜歡引用古文教訓被告,像是此前林怡君檢察官在陳水扁的起訴書中,引宋太宗《戒石銘》的「爾俸爾祿,民脂民膏,下民易虐,上天難欺。」
上周五法官在扁珍判決書裡,也引《尚書》的「作之君,作之師。」《大學》裡的「一家仁,一國興仁;一家讓,一國興讓;一人貪戾,一國作亂。」又引《論語》的「風行草偃,上行下效。」真是酸腐到不行。

總統豈有風行草偃本領

檢察官和法官為什麼流行引古經、據古典來訓話?可能因為媒體會大量報導,讓檢、法予人有學貫中西,道貫古今的虛榮吧;也能讓他們「自我感覺極為良好」。問題是:有這個必要嗎?胡亂引用古文,不但牽強附會,誤導思考,擾亂法律的推論,還隱喻失義,時空混淆,患有時代錯誤症。
「下民易虐,上天難欺」已經很沒現代性;蔡守訓引的古文更是「高山滾鼓──不通、不通、不通」。《尚書》的「作之君,作之師」就極為封建。民主總統又不是皇帝,憑什麼做人民親長?憑什麼做全民老師?那是家父長制的封建思想。
法官引《大學》裡的「一家仁……」更是昏瞶糊塗,不知今夕何夕。那是人治時代的儒家對君王的要求,君王仁愛,全國都仁愛;君王貪戾,全國作亂。
在民主法制的國家,總統個人操守怎可能造成全國的「風行草偃」?歐美日哪個民主國家的總統有這本事?請法官舉個例子出來。
民主國家的總統並不被賦有道德教化的責任,政教分離後行政領導人就失去了道德教化權。司法也沒有,只能就法論法。法官即使教訓犯人,也口頭上以當時的社會道德的普遍性加以訓斥,判決書裡則全是事實描述、證據呈現和法條引用,沒有道德教條的空間。

亂用古文降低法律權威

把現代法律邏輯和古代儒家思想雜交,驢唇不對馬嘴,反而稀釋法律的嚴謹性,失去法律權威性,給人破綻來反駁判決書。法官一隻腿已經跨進現代民主社會,另一隻腿還醬在古代儒家的醬缸裡,才會寫出不倫不類的判決書。

Facebook

←讚一個!《蘋果》粉絲團24小時陪你看新聞!

想將你對這篇文章的發言分享給好友嗎?只要點選社群網站標誌,並依指示登入該社群網站,當標誌顯示為已點選,就代表你在《蘋果》發言可以同步放送到多個社群中了!

新聞討論

發表文章
必填

新聞討論規範
【1】留言限140字以內。留言將於發送留言72小時後,由系統自動刪除
【2】與蘋果日報報導內容無關、涉及人身攻擊言論、張貼廣告與涉及交易訊息、重複張貼,一律刪除。
【3】請勿留下個人隱私資料,以免遭人盜用,蘋果日報將不負管理之責。
【4】網友應謹慎發言,遵守中華民國法律相關規定,違者自負法律責任。
【5】涉及誹謗、侮辱、具威脅攻擊性、猥褻、違反公序良俗的文字、圖片及任 何形式檔案,蘋果日報有權逕自
          刪除。若因前述行為導致他人檢舉、投訴或相關主管機關調查,本論壇將配合主管機關處理。
【6】參與本論壇討論新聞之網友,視為同意本論壇管理者得隨時對論壇內所有內容、留言等進行刪除動作,
          或因應版面重新設計而移動整個論壇位置、調整論壇功能。
【7】敬請網友遵守以上原則,不同意者,請勿在此發表言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