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醉的彰化地院書記官葉春涼(右)控警員吳文聰打他,當面怒斥、要求道歉。張景閎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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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記官關說酒駕 囂張鬧警局

拍桌控警摑臉 嗆「第一次被警察打」

【張景閎╱彰化報導】彰化地院一名書記官昨凌晨帶著滿身酒味,到田中警分局企圖幫友人關說酒駕案,卻先和承辦警員發生衝突,咆哮大鬧警局,事後書記官指控遭警員掌摑提告,警方也依妨害公務將他法辦。法院發言人余仕明庭長表示,該書記官行為已嚴重破壞法院形象,將送考績會,若妨害公務罪名成立,除面臨刑責外最重可記大過。
田中警分局交通分隊昨凌晨查獲機車騎士賴聰賢(四十四歲)酒駕,酒測達零點九毫克(標準值零點二五),警方將賴帶回警局做筆錄,不料彰化地院民事執行處書記官葉春涼(四十歲)由妻子陪同趕至分局關說,和承辦警員吳文聰發生衝突。

突伸手取筆被撥開

交通分隊小隊長陳信宏指出,葉某當時先致電分隊,自稱書記官,要警方先別處理;葉抵達警局後即出示書記官證件,但因賴妻已到場,警員吳文聰要葉先到外面等,葉這時改口說自己是賴的訴訟輔佐人,吳員請他拿出委任證明,葉回說:「好我馬上寫給你!」接著伸手要拿吳員左胸口袋的原子筆,吳面對突如其來的舉動,本能伸手撥開,卻拍到葉的左臉,葉即以遭警員掌摑為由大鬧警局。
葉春涼咆哮要求警員道歉,一度拍桌大罵三字經,後來還打一一○報案指稱遭警察毆打要提告,甚至對採訪記者說:「我當了十多年書記官,第一次被警察打!」被警查獲酒駕的賴男也表示,親眼看見警察打人,願意作證。

警也提告妨害公務

葉表示,當時他和朋友聚餐,喝了七罐啤酒,酒駕的賴男是姪子友人,他並不認識,是接到姪子電話才到警局關心,葉堅稱遭警員掌摑欲提告,警方受理後也對他提妨害公務告訴,檢察官昨上午指示兩案一併函送。
葉春涼原在最高法院擔任法警,一九九五年考取書記官於彰化地院服務至今。法院庭長余仕明說,葉口氣較衝,常得罪人;葉酒醒後也發表聲明,對自己在警分局態度不佳行為表示歉意。

近期關說案例

2009/04/29 北縣永和市民代表會副主席許鈞凱,搭友人陳仁洲車子時被攔檢,陳拒酒測後,許辱罵警員
2008/10/29 高市警方查緝酒店女侍脫衣陪酒,傳出高市議員蔡媽福到場關切,不但高聲咆哮,還出手捶警員胸部
2007/09/08 高市議員洪平朗、吳銘賜及林武忠到警局關切前議員蔡長根之子蔡益鈿酒駕自撞案,批警態度不佳,揚言刪警局預算
2007/06/28 高市議員藍星木關切友人酒駕,抓傷交警張瑋星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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