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歲媽媽桑
兼差擔任酒店媽媽桑的齊麟,九日穿洋裝露出美腿走在東區鬧區,宛如走秀,準備面試《蘋果》女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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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模兼職媽媽桑

林志玲師妹 招美眉陪酒

【專案組、娛樂中心╱連線報導】名模林志玲師妹、18歲凱渥模特兒公司模特兒齊麟(本名黃麟鈞),被踢爆化名淋淋,在個人部落格張貼文章,以酒店經紀人自居,實際從事媽媽桑工作,媒介美眉下海陪酒。《蘋果》女記者佯裝求職面試,她吹噓酒店很高級,客源都是大老闆、名人,合作店遍布北市東區及林森北路,「一個月賺20幾萬,比模特兒好賺。但要脫到剩丁字褲,上半身空空的。」

凱渥老闆洪偉明昨聽聞旗下模特兒齊麟遭爆料是酒店媽媽桑,驚訝到一度說不出話,他說:「她才18歲,她的人生都毀了。」他談起黃麟鈞2年前參賽時,言語流露讚賞:「她身材比例很好,齊麟這個名字還是我幫她取的。」他說:「我們簽了7年約,本來還打算送她去美國訓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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凱渥:她在餐廳打工

凱渥模特兒公司經紀部經理阿Sa昨回應:「有求證齊麟,她說在西門町的美式餐廳打工,未證實前,公司選擇相信她。」
昨晚《蘋果》向凱渥查證後,試圖聯絡齊麟,但她沒接電話,其部落格招攬酒店小姐的文章,也已刪除。
凱渥名模白歆惠說:「我們公司的模特兒都很潔身自愛,如果這是真的就太誇張了。」花花(本名張家雲)也直呼:「怎麼可能?她年紀還很小耶!太離譜了。」
齊麟身高180公分,曾參加2007年第一屆「凱渥夢幻之星」選拔活動,當時才16歲的她,以一雙127公分修長美腿,勝過美腿名模陳思璇的113公分。選拔結果她雖然沒進前三名,仍深獲凱渥老闆洪偉明青睞。
女讀者Lulu日前向《蘋果》爆料,齊麟打著凱渥名模光環進出台北各夜店派發自拍大頭照攬客,去年也在北市南京東路夜店RD當舞者,跳到脫剩比基尼。Lulu還發現齊麟竟在自己部落格化名琳琳,張貼廣告吸收酒店小姐新血,她即時與齊麟聯繫,齊麟則以淋淋名稱向她說:「酒店有分等級,我會帶你們去高級的地方,周領薪水2至3萬多。」還吹噓:「現在有很多女生被男生經紀騙,所以我才當經紀人保護妳們的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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稱已在酒店上班2年

上月底,《蘋果》女記者依循Lulu提供齊麟的部落格電話與她聯絡,她自稱17歲就在酒店上班,已經做了2年,還說做小姐「只要喝酒、聊天唱歌、桌面服務而已,很好賺!」她又以大姊頭口吻表示,「只要條件、手腕好的話,1個月12萬跑不掉。」
本月初記者打電話向淋淋表示接受面試,她約記者於台北車站附近見面,18歲的她裝成熟,但年近30的女記者佯稱18歲她竟看不出來,記者問她是否為職業模特兒,她含糊承認,但不願透露經紀公司,記者事後比對凱渥網站造型沙龍照確認淋淋就是齊麟本人。
齊麟吹噓手下有許多小姐,合作酒店遍及林森北路和東區,還介紹酒店種類:「制服店要脫要秀,有接S(性交易);禮服店會被揩油;便服店買框(買足坐檯時間)加S。」還說:「願意接(性交易)的話薪水愈高。」她還急著要記者上班,「妳可以脫嗎?不脫賺很少,一個禮拜不到1萬元。」還說:「脫到剩下丁字褲,上半身空空的,10分鐘150元,一周超過2萬元。」

面試宛如走秀引側目

上星期,《蘋果》另名特約女記者約齊麟面試,她穿著一襲露肩短洋裝現身,走在忠孝東路鬧區就像走秀,引人側目,她見到記者覺得很中意就要記者上班,「妳不會化妝的話我幫你化,一次200元!」
兩性專家吳娟瑜分析,18歲即當上酒店媽媽桑,恐怕是「超出自己能應付的『速食早熟』」耗時間賺快錢而非賺前途,且在特種行業上班,對於人生的閱歷毫無幫助。
律師林銘龍表示,媒介別人至酒店上班而與他人性交易以營利,此舉恐觸犯《刑法》第231條,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10萬元以下罰金。

齊麟 18歲

本名:黃麟鈞
網路化名:淋淋、琳琳
身高:180公分
三圍:33、24、35
學歷:莊敬高職表演藝術科
經歷:2007年第一屆凱渥夢幻之星選拔
賽前20名、凱渥模特兒
無名相簿:琳琳天地http://www.wretch.cc/album/ff800904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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