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保後殺女友 家暴男求無期
【戴之聖╱基隆報導】北縣一名男子月前打傷大他十四歲的同居女友,兩天後竟又騎車跟蹤女友,當街以水果刀將她劈肚砍背殺害,犯案後更打電話給女友兒子恐嚇說:「我已經做了,不會放過你,反正不差這一條命!」檢察官認為男子犯案後毫無悔意,不但畏罪逃離,還恐嚇死者兒子,昨天將他起訴,並且求處無期徒刑。
檢方指出,嫌犯陳釧良(五十歲,有妨害自由等前科)與女友邱玉妹(六十四歲),兩人同居在三芝鄉五年多,陳嫌近年失業,常對邱女拳腳相向,被告家暴後不但殺害邱女,還打電話威脅她兒子。
尾隨劈肚砍背
檢方指出,今年三月初晚上,陳男酒後打傷邱女,邱女提出告訴,法官核發家暴保護令,陳男不得接近邱女住處兩百五十公尺內。七月十九日,陳男再度打傷邱女被送辦,法官裁定一萬元交保。
七月二十二日中午,邱女的友人載她到金山鄉中山路一家通訊行,欲更換手機號碼,沒發現陳男一路尾隨,趁她下車時持刀咆哮:「妳換手機做什麼?」先朝她腹部刺一刀,邱女轉身還來不及逃,左背部又被刺兩刀,倒臥血泊之中,陳嫌逃逸,而邱女送醫不治。
犯後毫無悔意
基隆地檢署偵辦時,發現陳嫌犯案後還打電話恐嚇死者兒子,認為他犯後毫無悔意,昨依傷害、毀損、恐嚇與殺人罪嫌將他起訴,請法官量處無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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