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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宜樺言之有理(呂一銘)

2009年09月19日蘋果日報

被視為「高級通緝犯」的劉家昌,自今年2月底投案後,無論進出國門,備受禮遇,銬手銬都意思意思,連國民黨的中投公司,都一再向媒體強調,他們沒控告劉家昌,然劉卻因涉及國民黨產背信案(涉掏空六億黨產)被通緝多年,現在不及半年,台北地檢署突認定劉家昌夫婦是配合國民黨營華夏公司「作價」,未涉「背信」,故做出不起訴處分。

相較下,昔日喊水會結凍的國民黨大掌櫃劉泰英,不僅還在坐牢,連妻子過世都不能參加出殯,還委託立法院長王金平代辦後事,令人不勝唏噓。但法院竟如此不近人情,亦寧非怪事?
照理說,如果劉家昌沒有「背信」,何以國民黨當年不能善為處理?卻任由檢方列為通緝犯,害他揹黑鍋?在2006年劉刊登廣告聲稱從未接到傳票,亦否認犯案,還痛批承辦檢察官;直到今年主動投案後,案情峰迴路轉,國民黨才正式出面否認控告,檢方則說出,係北市調查處發現劉家昌在1999年8月成立的欣和公司,有涉掏空「大股東」國民黨華夏公司之嫌移送偵辦。
現時隔多年後,檢方居然能接受國民黨中投公司的說辭,認定劉是「作價」行為,未涉「背信」,搞得一天星斗,原來竟是烏龍一場!倘因前八年係民進黨執政緣故,使司法判斷不同,現在國民黨執政,司法判決又可平反,那麼司法的公平正義及標準何在?

司法應向人民交代

諸此種切,譬如涉嫌掏空瑞智精密的聲寶前董事長陳盛沺,亦只判緩刑兩年等,顯然司法部門應向人民頭家明確交代,否則司法豈不又回到封建時代?
劉泰英早年權傾一時,亦是國民黨黨產從投資擴張而輝煌的鼎盛期,謂之「黑金」政治的濫觴,並不為過,一到選舉,更是妙用無窮,箇中黑洞有多大?窮司法之力恐也難查得清楚,光是一個「三中」(中廣、中視、中影)買賣過程,就很複雜,是完全不透明,猶涉及利益交換,甚至引起許多紛爭;現在最新的說法,是謂「有瑕疵的交易」,再如國民黨半年內處分的國發院土地、前省黨部土地、中華醫院及華夏三中等四筆黨產,交易價逾百億元,居然一毛不剩;去年中時集團復將中時、中視轉手賣給了旺旺集團;中廣又分割為「中國廣播公司」、「資產管理公司」,現有中廣為「存續公司」,以後專責廣播業務,「資產管理公司」為新設公司,負責管理活化市價數十億的土地資產。國民黨的新說法:「法律上只規定政黨不能經營媒體,但沒有規定政黨不能買賣不動產。」前一陣子,國民黨因出售中影公司予郭台強夫婦,涉嫌賤賣黨產,被坑了60億元(國民黨中投卻指出,國民黨不但未被坑,反而倒賺),類此劇情充滿詭譎、懸宕,究有幾人能懂?
舉凡前後掌管國民黨黨產者,劉泰英算是最遜的一位(但他的身價依然可觀,至今仍是謎),官司纏身猶陷囹圄,像有兩位擔任過國民黨的大掌櫃便不同,以不下於十億人民幣投資上海一家大醫院,黨產之功用堪稱大矣哉,還包括四年多來的「國共論壇」交流花費等等;而黨產管到脫手的人,則又能到考試院當高官。顯然同人不同命。如今和黨產沾到邊的劉家昌,顯比「泰公」幸運多了,雖經過一番折騰,總算全身而退。
新任內政部長江宜樺近日亦建議即將接任國民黨主席的馬總統,面對棘手的黨產問題,應該「勇敢地做出更符合政治正義的決定,應該只保留維持黨工基本運作的最低需求,其他全數捐給國家或公益團體」,他強調,「社會上很多人有這樣建議,這不是我的創見。」 信哉斯言!

作者為前國營《台灣新生報》發行人兼社長

即時新聞11:2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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