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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出沒注意>三分天下的趣味(熊秉元)

老子的《道德經》裡提到:「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萬物。」短短一句話,衍生出許多自成一格的闡釋。重點是在一、二、三或是在萬物,當然是好事之徒閒磕牙的材料。

三權分立化解矛盾

由大千世界來看,一二三各有所長。一以貫之的例子,隨手可拾:任何時點上,國家只有一個元首,家庭只有一位家長,公司只有一個CEO;兩全其美的情形,也所在多有:民主社會,最後大多形成穩定的兩黨制:絕大多數的家庭,是由兩人所組成,無論性別:下棋、探戈、吵架、打架,無不是兩兩捉對廝殺。相形之下,三似乎有意無意的受到忽視;然而,對於個人和社會而言,三的重要性其實無與倫比。
眾所周知,三權分立是人類社會經過長期的嘗試錯誤,終於發展而成的政治體制。行政、立法、司法這三個權力,彼此支持又彼此牽制,既聯合又鬥爭,稱之為「制衡」。制衡的曲折,值得稍做琢磨。如果只有兩種權力,問題顯而易見:當兩種權力之間發生衝突,怎麼解決?而且,如果只有兩種權力,彼此之間幾乎一定處於對立較勁的狀態,平白浪費時間氣力。有了第三種權力,剛好可以化解兩者對立衝突的矛盾;一旦三足鼎立,就足以支撐整個政治體系的重量。
另一方面,行政立法司法這三種權力,表面上看各有獨立運作的空間;追根究柢,其實彼此權力有重疊,而且可以替代。譬如,行政部門的作為,司法體系可以透過官司和解釋,認定違法或違憲;司法體系的決定,立法部門可以透過法案更改修正,包括一般的法律和最高層次的憲法;立法部門的決議,行政部門可以因為窒礙難行,要求重擬或請求司法救濟。
三種權力之間,環環相扣;彼此各擅勝場,但是也不能唯我獨尊。在本質上,三種權力之間,等於是提供了處理公共事務的「其他可能性」(the alternatives );在一種權力的領域裡行不通的事,可以由另外兩種權力尋求補救。權力不定於一尊,剛好暗合經濟學所強調的「競爭」—市場裡最好不要只有一家廠商,競爭比壟斷好!

三我人格交互運作

三權分立,是演化過程的產物;現在引領風騷,幾乎成為普世價值。將來命運如何,誰也不能說。不過,有趣的是,另外一種層次上,「三權分立」的作法,卻已經在物競天擇的過程裡,為大自然所接納和肯定—這種現象無庸外而求也,就在萬物之靈的身上!
心理學家佛洛伊德(S. Freud)的人格理論,廣為人知:一個人的人格由本我(id)、自我(ego)和超我(super ego)三者所組成。這三者不是與生俱來,而是隨著人的出生成長,逐漸發展而成。本我,在嬰兒呱呱落地時就存在,反映各種飢渴冷熱等生理欲望。隨著年齡的成長,自我逐漸出現,是節制本我的力量;而後,生理的滿足之外,人會轉而追求財富、地位、讚美、肯定等等價值,就是由超我來驅動和主導。因此,約略來說,本我代表原始欲望,自我是現實考量,而超我則是精神層次。三者既聯合又鬥爭,交互運作之下,揮灑出智愚賢不肖、一個個多采多姿的人生。
抽象來看,立法司法行政的三權制衡,是長期演化的結果;本我自我超我的人格結構,也是長期演化的結果。三權鼎立,可以維持社會的穩定;三我鼎立,可以支持個人的存活。這麼看來,老子的「三生萬物」,是否為當代政治理論和人格理論的濫觴?

作者為台灣大學經濟系及研究所教授、鹿港顧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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