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啟松╱台南報導】台中市民黃德星去年夏天在台南租屋時,覬覦同棟樓一名女子美色,半夜酒後從屋頂攀爬進女子房間,趁對方熟睡撫摸胸部,女子驚醒大叫,黃男倉皇循原路逃走,但才爬一半就被女子一把扯下其短褲,因褲袋裡有皮夾,黃男身分曝光被抓。台南地院法官昨依妨害自由罪和乘機猥褻罪,判黃男一年四月徒刑。
黃德星(二十九歲)九年前在北縣林口鄉強盜機車騎士,逃逸時身上一張人頭照掉落現場,被警方循線抓人,關了六年,前年才假釋出獄;去年八月他又為「偷香」犯案,落網後即被撤銷假釋重回牢籠。
作案總是留下線索的黃德星,去年八月八日凌晨酒後,從租屋處四樓頂沿著欄杆攀爬到四樓陽台,侵入二十五歲李姓女子的房間,見李女穿著睡衣側躺床上熟睡,即躺在李女身後,一手摀住對方嘴、一手撫摸胸部。
李女驚醒大叫,黃男隨即放棄,跑到陽台爬上欄杆欲逃回頂樓,李女邊喊救命,邊追上要阻止黃男逃跑,竟扯下黃男的黑色短褲,黃男穿著內褲逃回自己房間。警方發現黃男短褲口袋裡有皮夾,便根據皮夾裡證件抓人。
黃德星攀爬進入女子房間,趁對方熟睡襲胸,女子驚醒大叫,黃男逃走時短褲被扯下,褲袋裡皮夾有證件,因而被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