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來預售屋室內和陽台的坪數須分開計價,但民眾認為無法從中得到實惠。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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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絕建商虛坪灌水 預售屋分開計價上路

【王家俊、何哲欣╱台北報導】為解決建商虛坪灌水,內政部長江宜樺昨在立法院答詢說,內政部部務會報已修改相關辦法,要求建商預售屋的主建物、附屬建物與公設面積及售價,必須分類刊載。官員說,配合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分開計價新措施,最快12日公告施行!

上班族認為沒幫助

這項「預售屋買賣契約書範本暨其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修正草案的新規定包括,主建物、附屬建物、公設三部分須分開計價,契約書須載明三者各幾坪、每坪多少錢,以及房屋主建物面積佔總坪數的百分之幾,以供消費者判斷。
現行規定,預售屋蓋好後若發現坪數不實,增減百分之一內不得找補,未來則一有誤差就得依比例賠款給消費者。買方延遲利息,過去要罰萬分之五單利,未來消費者只要付萬分之二。
對此,上班族陳明華說,「羊毛出在羊身上,總價都是統包的,你不可能因為陽台貴,就只買主建物。」電腦工程師李明達質疑,未來主建物單價「反而會比現在貴!」建商一定會把過去灌水在陽台、公設等的單價,轉嫁到室內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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