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解說
衛生署疾管局副局長周志浩昨指出,台灣愛滋病感染者近兩萬人,其中約5000人已發病。為加強愛滋病感染者的管理追蹤,各縣市衛生局設有愛滋病感染者及病患的通報系統,各地衛生所定期與感染者聯絡,必要時催促他們再度就醫。
他指出,明知已感染愛滋病,卻又不採取安全性行為者,一旦被查獲將移送法辦,疾管局對這些人也會做個案管理,指派衛生所人員定期關心健康狀況,並告知危險性行為的相關規定,「要特別強調的是,我們不是管理他的行為,而是管理他的健康。」
周志浩說,危險性行為是愛滋病蔓延主因,疾管局多年來一直積極宣導,例如,透過志工團體「愛現幫」走入校園,或到特種行業發放保險套宣導預防愛滋,成效佳。
律師余文恭則說,《刑法》處罰的是危險行為,本案法官應是認為被告的行為不具危險性,因此判無罪。但他質疑,戴保險套就保證安全嗎?確定不會傳染給他人嗎?若戴套性交事後感染,算不算違法?他認為,針對這類傳染病的刑事處罰規範,仍有很大的檢討空間。
記者王吟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