異國鴛鴦的亡命之旅(曾嬿芬、王宏仁)
十月二十七日各報披露一位泰籍勞工涉嫌強盜殺人的不幸事件,從這些報導的描述,我們認為這位遇害的台灣婦女,不只是被一位走投無路的社會邊緣人加害,她同時也是台灣現行外勞政策間接的犧牲者。如果台灣的外勞體制不改變,這種在走投無路下的極端犯罪過去曾經發生、未來也還會出現。
這個事件有許多令人「何以至此」的悲嘆。故事的起點是到處可見的愛與性,兩位異國勞工在台工作認識相愛一年多後女方懷孕。故事發展到這裡原本普通,卻因為他們的外勞身分出現困境。這對情侶若決定在台灣一起養育小孩,除非離開當時受聘的工作與僱主,否則無法如願,因為絕大部分的合法移工工作與生活地點是在一起的,都由僱主與仲介負責掌控監管,甚至晚上遲到回宿舍,都可成為資方遣送回國的理由。在這種情形下,試問他們如何生活在一起共同養育子女?
為養小孩離開僱主
兩位移工可能為了撫養小孩,而決定離開僱主。但只要一離開僱主他們立刻變成無證外勞,即使他們過去一直有繳交健保費用,但現在卻沒有任何醫療保障,必須自費看醫師。除了擔心醫療費用外,更要擔心警察國家的嚴打「無證外勞」政策,直接到醫院抓人遣送。因此生完小孩後,只好立刻逃離該地。
我們會奇怪,來台灣工作這麼久,難道沒有任何儲蓄嗎?是的,完全沒有。移工在出發前往台灣時,已經欠下約當地十年收入的仲介費用。來到台灣之後,前面的一年半幾乎沒有任何收入,因必須交給仲介還債。
而逃離僱主後,會更自由嗎?根據一位受訪無證移工的故事,可以推想一二,這位移工逃離剝削的僱主後,找到一家小鐵工廠,工作45天後,僱主一直沒給錢,還威脅要報警抓他,他只好到台北101的工地當油漆工,過了兩周,聽到有人喊「警察來了」,還來不及收拾東西就急忙跳樓逃跑,扭傷腳踝後還要自費看醫師。最後在一家紡織廠工作後,才領到幾個月來的第一次薪水,但第二個月快結束時,警察就上門來抓人,直接送進收容所,連第二個月薪水也沒拿到,還積欠家鄉親朋好友約6000美金。
無視外勞基本需求
換言之,從制度的設計來看,逃離僱主而想要在台構築家庭的移工,最可能的結果是工作不穩定、生計無法保障、可能被地下仲介剝削,或者如此個案鋌而走險來維持溫飽。何人令之?可說是體制殺人。
台灣實行引進暫時性的外籍勞工,這樣體制下總是假設他們來了就走,他們的基本人生需求被當作不存在,只是需要時引進、不需要時送走的勞動機器。他們在台生下的小孩變成黑戶,沒有合法成為移民的管道。
台灣外勞涉案並不多見,但在幾件類似涉嫌以極端暴力殺人的事件,涉案的外勞多由於陷於不必要的困境所逼。究竟之道,改革現有體制讓外國勞工可以像一般人一樣有工作轉換、居住遷徙的自由,才能避免悲劇重演。
曾嬿芬為台灣大學社會學系教授,王宏仁為中山大學社會學研究所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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