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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判老娼不忍心 2法官聲請釋憲

這次聲請大法官解釋「罰娼不罰嫖」違憲的宜蘭地院法官林俊廷、楊坤樵,都因審理老娼妓賣淫案時於心不忍,才先後聲請釋憲。林俊廷昨說:「每次裁罰這些上了年紀仍從事性工作的婦女,就讓我心裡既迷惑又掙扎,同樣行為,為何嫖不罰娼要罰,尤其她們都是可憐弱勢者,讓我判不下手。」楊坤樵也說:「我常想這些婦女為何年紀這麼大還要來做這工作,她們背後一定有不為人知的辛酸或是家庭經濟因素所致。」

林俊廷說,有兩種人會從事性工作,一種是憑年輕美色賺錢的美眉,一種是無一技之長的弱勢婦女,而警察抓她們交給法官裁罰,「就好像是政府在收取保護費、收稅金一樣」。

「像政府收保護費」

楊坤樵表示,他發現被移送的婦女多在40歲以上,他常想她們為何會做這工作,並反省《社會秩序維護法》罰娼不罰嫖規定是否合理?對這些婦女在經濟或法律地位上是否公平?於是他從這些案件並參考前人見解後,認為愈多人提釋憲,立法者才會重視修法並解決,因此聲請釋憲。
楊坤樵說,性交易存在好幾千年,既然無法全面禁止,不妨參照歐洲國家予以開放,但在地點等方面管制,讓性工作者有保障,嫖客在衛生方面也獲保障。林俊廷持相同看法,認為再怎麼罰,並不能改變性交易存在事實,政府應以一套特別法規範。
楊坤樵說,大法官已做出罰娼不罰嫖「已違反平等原則」解釋,這是一個契機,將促請立法者思考是否要參考他國,對色情採不同管制,例如成立專區集中管理。
◎記者潘岳、游芳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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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俊廷

37歲
◎家庭狀況:已婚,育有2子
◎學歷:政大法律系、政大法研所、司法官訓練所38期
◎現職:宜蘭地方法院宜蘭簡易庭法官
※資料來源:宜蘭地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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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坤樵

31歲
◎家庭狀況:已婚
◎學歷:政大法律系、政大法研所、司法官訓練所45期、政大法研所博士班
◎現職:宜蘭地方法院羅東簡易庭法官
※資料來源:宜蘭地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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