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報導】大法官昨認為「罰娼不罰嫖」違憲,牽動後續修法是否朝性工作除罪化方向走,要不要設立性工作專區(俗稱紅燈區),立委對此提出「娼嫖都不罰」、「罰嫖不罰娼」等差異極大的修法草案。內政部官員昨私下批評,設紅燈專區壓力大,政院議而不決,「等於把皮球推回內政部,拉長戰線搞死人!」
而先前贊成設置紅燈區的縣長,昨態度轉為保守。宜蘭縣長呂國華說,雖贊同設紅燈專區理念,但不適宜設在宜蘭縣;雲林縣長蘇治芬也表示,應考慮普世價值觀,讓人民做主,而非由公部門片面決定;屏東縣長曹啟鴻則表示,社會觀念是否跟得上,應仔細評估。
行政院前院長劉兆玄今年6月裁示,對於性工作將朝除罪化、除罰化方向辦理,並責成內政部6個月內研擬「成人性工作管理法」草案,在這段過渡期間,取消警方取締賣淫績效,放鬆取締性交易。
針對「罰娼不罰嫖」修法,國民黨立委鄭麗文、民進黨立委黃淑英各自提出不同修正案,目前仍在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待審。鄭麗文昨說:「成年人雙方自主的性交易,並不傷害他人,都屬基本人權,娼嫖都不應受罰。」她主張將《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0條條文全部刪除,取消罰娼條款,連帶對於意圖賣淫或媒合賣淫而拉客者也除罪。
黃淑英則說:「嫖客是經濟強勢的人,因為性需求可能衍生疾病傳染、人口販賣,甚至性侵等,應由嫖客來擔負社會成本,應罰嫖不罰娼來降低嫖妓問題。」她主張,將「罰娼不罰嫖」修正為「罰嫖不罰娼」。
多名內政部官員昨對「性工作專區」還要不要推,是否修法讓娼嫖不罰或娼嫖都罰,均不敢下定論,只說還有兩年,會通盤考量。
世界各國對於娼妓是否合法,在法律和執法上有很大差異。澳洲各省法律規定不一,昆士蘭、新南威爾斯娼嫖都不罰,南澳和西澳則是非法,但罰娼不罰嫖。法、義大利只處罰應召站、老鴇、馬伕等賣淫媒介者;香港容許妓女私底下性交易,不能上街拉客;中國和馬來西亞,娼嫖均罰。
◎娼嫖都不罰:荷蘭、德國、希臘、匈牙利、瑞士、美國內華達州、澳洲昆士蘭、新南威爾斯省
◎娼嫖均罰:中國、馬來西亞
◎娼嫖都不罰,只罰應召站、老鴇、皮條客、馬伕等媒介賣淫者:日本、香港、法國、義大利
◎罰娼不罰嫖:美國(內華達州除外)、澳洲南澳和西澳省、台灣
◎不罰娼,只罰嫖及媒介賣淫者:瑞典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