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心瑩、蘇聖怡╱台北報導】男子黃中柱去年九月間,在台大PTT(telnet://ptt.cc)上回應網友提問,指稱支持民進黨的「綠正妹」是「綠妓」,還貼了連結供網友點選、瀏覽照片,被「綠正妹」一員林怡棻告上法院。一審判黃有罪,台灣高等法院認為,黃連結的網頁中有上百張女性團體照片,無法得知黃侮辱的對象是誰,改判黃無罪確定。
去年台灣政治活動、遊行超夯,一群支持綠營的年輕女性,因而自封「綠正妹」力挺民進黨。有人在台大PTT(telnet://ptt.cc)留言板上提問:「綠正妹有市場嗎?」黃中柱(三十一歲)回應:「我只能說藍正妹絕對比這幾個綠妓正太多」並提供另一網頁供人點選、瀏覽照片,不過案發後該網頁已被移除。台北地院根據《國語辭典》認定「妓」指的是賣淫婦女,依公然侮辱判黃男拘役二十天,可易科罰金二萬元,黃不服上訴。高院則依上述理由改判他無罪。
《蘋果》昨未聯繫上林怡棻,友人台灣部落客協會理事長比利潘說,待看過判決書後再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