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琦輾死劉女的車禍現場。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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輾殺同班女友 狠男判無期

【辛啟松、林相如╱台南報導】台南縣致遠管理學院男學生洪琦,因不滿同班女同學分手後移情別戀,去年十二月竟開車撞倒前女友,還兩度迴車兇狠輾死對方。
洪琦數度哭求法官判死刑贖罪,但台南地院法官認為,真正的懺悔應是活在當下真實反省,昨依殺人罪判無期徒刑。
「洪琦的情緒已從激動的懊悔,轉換為內感的懺悔,他的確有深刻反省。」台南看守所副所長陸東原說,洪琦白天到工廠做工藝品,晚上看書,學校老師鄧博維則建議他寫日記,用內心悔改來贖罪。

屢求以死謝罪

判決書指出,被告洪琦(二十一歲,北縣人、在押)與大學同學劉芳瑜原是情侶,去年八月分手,劉女移情別戀跟同學顏嘉德交往,洪不滿傳簡訊:「妳帶走我全部,我也要帶妳走。」恐嚇。
去年十二月中,洪到加油站裝了四桶汽油放在車上,到劉女租屋處外等待,見顏男騎機車載對方出門,先以時速八十公里撞倒機車,見劉女倒地,迴轉車子兩度緩慢輾死劉女,還想抱劉女上車同歸於盡,被其他同學阻擋。
洪琦犯後哭求以死謝罪,但合議庭認為,真正的懺悔應該是真實的反省,故判洪琦無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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