乩童賜婚硬套戒 婚姻判無效
進香團「沒人知道他們在結婚」妻求去成功
【許淑惠、突發中心╱連線報導】台北市警員黃景祿經由「神明」賜婚與江珮瑜結婚,婚後感情不睦,江女向法院訴請離婚。黃男反駁指,當年到靈山寺進香,乩童公開賜婚,他為江女戴戒指完婚,事後簽結婚證書,婚姻有效。但台中高分院審理認為,乩童賜婚過程,僅二十餘秒,只能算是求婚,簽字時除了證人,沒有人知道他們在結婚,判決兩人婚姻關係不存在。
離譜姻緣
萬華分局東園街派出所巡佐黃景祿(四十三歲)昨休假,他透過同事說,結婚時有請兩名證人,很多人共見共聞,證人是妻子公司員工,對法院判決無法理解。江女昨關機無法聯絡,不知其回應。
屏東縣琉球鄉靈山寺人員表示:「我們這裡很久沒有乩童了,應是進香團隨行的乩童在解決信眾問題,結婚不是神明和乩童說了算,應看法律怎麼規定。」
女方怕天譴不敢反抗
二十多歲的江女向法院指出,二○○六年十一月,黃男帶她去小琉球靈山寺進香,假借神明賜婚,把戒指硬套在她手指上,她怕天譴,不敢反抗。
江女說,她與黃結婚沒公開儀式、沒宴客、沒結婚照、沒婚戒,婚後兩人常起口角,黃曾揚言要放火燒屋,她認為結婚無效,希望帶孩子離開。她說,二○○七年八月三日,她即將臨盆 不希望兒子父不詳,才和黃男辦理結婚登記。
不過,黃男反駁並提出乩童代表神明賜婚的錄影光碟為證,主張結婚有效。他說,二○○七年八月二日他穿著西裝、江女穿孕婦裝,到友人位於北市西藏路的檳榔攤,找兩名友人當證人,在結婚證書上簽名,也算公開儀式。
法官當庭勘驗光碟,畫面是黃男和其他香客排隊請示乩童問題,江女則在一旁,黃男問乩童姻緣,一旁的侍者拿一個戒指給乩童,乩童念念有詞問:「這段姻緣你要嗎?」黃男允諾,乩童把戒指交給黃男,黃男跪下將戒指套進江女手指,在場的香客鼓掌恭賀。
過程20秒只能算求婚
法官認為,乩童以神明之名為雙方說定姻緣,再戴上戒指,過程僅短短二十餘秒,只能算是求婚,不是結婚儀式;在檳榔攤前簽字,只有四個人在場,不符結婚要件;因兩人結婚時適用舊法規定,因此依結婚過程不符規定,判決婚姻無效。
乩童賜婚示意圖
1
黃景祿帶江珮瑜到靈山寺進香問姻緣,乩童起乩指兩人有夫妻緣,問雙方是否願結婚,黃答稱願意,乩童即將一枚戒指交給黃。
2
黃景祿滿臉笑意,欲為江珮瑜戴戒指,當下江女怕天譴,不敢拒絕,讓黃男為她戴上戒指,四周的香客紛紛鼓掌恭賀。
婚姻關係不存在訴訟案例
2007/09 北市崔男和潘女在PUB與朋聚會,崔男突拿出結婚證書要朋友當證人簽名,潘女不滿莫名其妙成人妻訴請離婚。法官以該次聚會非結婚儀式,判決婚姻無效。
2004/06 中市楊男當兵想休假與女友簽結婚證書辦理登記。後來兩人感情生變,法官以無公開儀式,判決婚姻不成立。
2003/12 台中幸姓女子在前夫病入膏肓時,在病房舉行結婚儀式,夫病逝。法官以病房內結婚不算公開儀式、無法證明病患願意結婚,判決結婚不成立。
2003/05 北縣凌姓男子結婚14年,主張結婚時在家大門緊閉只宴客一桌,未告訴親友這是結婚宴客,判婚姻不成立。
來源:《蘋果》資料庫
←讚一個!《蘋果》粉絲團24小時陪你看新聞!
想將你對這篇文章的發言分享給好友嗎?只要點選社群網站標誌,並依指示登入該社群網站,當標誌顯示為已點選,就代表你在《蘋果》發言可以同步放送到多個社群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