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警姦女 榨部屬購單車
被記4大過2小過 花縣警局:一定免職
【王文傑、黃瑞娟╱花蓮報導】花蓮吉安警分局水源派出所副所長葉作舟,涉嫌外遇又性侵按摩女遭投訴,督察室再查出葉任派出所長時,假借向長官「做公關」,向部屬收取兩萬多元買自行車「進貢」,長官拒收,葉竟將車據為己有。縣警局將葉以性侵與貪瀆各記兩大過、不當男女關係記兩小過,暫報請免職;涉強制性交、貪瀆則被函送。
又色又貪
花蓮縣警察局長周威庭昨強調:「對於這種不肖警員,我絕不護短。」由於遭性侵的被害人指證,被迫交付「公關費」的警員也都坦承有送錢,「下周一開完人評會,一定會將葉作舟(五十一歲,已婚)免職。」
衣物電視情婦埋單
警方調查,葉去年十一月起與一名開設民宿的吳姓女子交往,葉經常帶朋友到民宿喝酒聊天,吳女也大方以女友自居,兩人交往近一年,吳女稱,光送葉衣服、鞋子、電視等就花掉十八萬餘元。
吳女向督察室檢舉指出,葉在今年三月以身體疲累為由,到她的民宿休息時,找了一名按摩女郎幫他放鬆筋骨,過程中葉竟性侵按摩女,事後按摩女向她哭訴,當時幫忙葉安撫按摩女,但吃她、用她的葉作舟卻翻臉要與她分手,因而決定揭發葉的惡行。
警局表示,葉員在接受調查時,雖否認與投訴的吳女有外遇,但警方調查,從去年十一月至今年六月,兩人通聯紀錄多達一百四十多通,明顯有往來,且遭性侵的按摩女也出面指證。
假借「做公關」收款
警督察室還查出,葉在任職富田派出所長時,還以要跟分局長「做公關」為由,向四名考績甲等的派出所警員收兩萬三千元,買了一輛高級自行車,但分局長拒收,不料車被葉據為己有。葉作舟對吳女的指控全盤否認,並稱對方挾怨報復。
葉的直屬長官吉安警分局長李炉洲昨也因督導不周,被警察局連坐記兩小過。李炉洲坦承自己識人不明,願接受懲處。
性侵貪瀆示意圖
1
葉男找按摩女幫他按摩時,竟趁按摩女不注意,突然翻身予以性侵。
2
葉男向部屬收錢買自行車送給分局長,遭拒收後,葉竟將車據為己有。
葉作舟小檔案
年齡:51歲
學歷:警員班97期
婚姻:已婚,育有1子1女
經歷:
.富田派出所所長
.水源派出所副所長
資料來源:花蓮縣警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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