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大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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醋漢令下跪 鞭抽女友及前妻

否認「三人行」只為省房租才住一起

【黃哲民╱台北報導】男子蘇大昌公司倒閉後,與潘姓女友投靠陳姓前妻同住,因撞見兩女瞞著他與男性友人飲宴,返家後竟醋勁大發令兩女下跪,以皮帶抽打辱罵洩恨,蘇的女兒報警,警方逮人法辦。蘇的前妻後來撤告,女友則告到底,法院依傷害罪判蘇三個月,得易科罰金。

荒謬關係

三十四歲蘇大昌男身材魁梧,他昨受訪否認「三人行」享齊人之福,承認他吃醋發飆,堅稱:「我只有搥牆壁、打家具!沒動粗打人。」他表示:「若我真的抽打她們,肯定皮開肉綻、不死也重傷。」但兩人傷處「只是紅紅的」。
蘇男表示,潘女與他交往三年多、榨乾他三、四千萬元,「我本來是公司董事長,BMW大七系列有兩輛,桃園好多房子,都沒了。」因潦倒省房租,才帶潘女借住前妻的租屋處。
蘇男自稱前妻承認為了復合被潘女慫恿,「都是她(潘女)設計的!」他責罵前妻「笨」,但放棄上訴,以免前妻觸犯偽證罪判更重。蘇說,案發後三人已各走各的。蘇男另告潘女傳簡訊恐嚇,潘女則告蘇另涉恐嚇、傷害與竊盜,持續纏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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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口令須一動作」

板橋地方法院判決書指出,去年十二月二十二日晚上,在舞廳上班的潘女和男性友人吃晚飯,找陳女作陪沒告訴蘇男,不料被蘇男意外撞見。二十三日凌晨,醋勁大發的蘇男令二女跪在客廳,解下皮帶,抽打她們的背頸頭部,二女說:「次數多到數不清。」蘇男躲在房內的女兒見狀打電話報警。
北縣新莊警分局兩名警員趕抵察看,蘇男渾身酒氣開門說:「沒什麼事!」警員轉身正要離開,潘女、陳女從房內跑出來哭喊:「不要走!」讓警員嚇一跳,潘女向警員說:「我們長期被毆打,他(蘇男)一個口令,我們就必須一個動作,不然會更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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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傷害罪判刑3個月

警員帶兩女回警局途中,兩人向警方展示後頸與背部多處瘀青,請求警員帶她們返家收拾行李。一行人抵達後,蘇竟再將陳女推倒作勢踹踢,警員及時制伏逮捕蘇男,移送法辦。陳女事後撤回告訴,潘女則堅持告到底。
蘇男出庭辯稱酒醉無意識,堅稱記得爭吵時只與前妻拉扯,潘女躲得遠遠的,沒有被打到。法院審理後依潘女的醫院驗傷報告和警員證詞,不採信其說法,依傷害罪判他三月徒刑。
兩性作家江映瑤指出,蘇的前妻可能因為同情心、蘇男有付房租等小利,或存有可能把老公搶回來的心態,同意他帶女友同住,「不過她真能眼見前夫和女友卿卿我我,而毫無感覺嗎?真荒謬!」如果不幸已陷入三角戀情,江映瑤建議競爭的兩人,「要問自己贏的獎品是什麼?若這個男人根本是噩夢,那唯一取勝方式就是離開這段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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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帶鞭2女示意圖

1.蘇大昌走進餐廳,赫見女友和前妻竟瞞著他與一名男性吃飯,醋勁大發;二女看到他也嚇一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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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回家後,蘇大昌喝令女友和前妻下跪,解下皮帶抽打洩恨,致二女背、頸、頭部傷痕累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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