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acebook 人肉搜索逮搶匪
警po嫌犯照 不到2小時就破案
【林偉信、朱繼先╱台北報導】警方首度利用facebook(臉書)人肉搜索破獲搶案!北市一家超商日前遭歹徒持刀行搶,警方調閱監視器畫面鎖定嫌犯外貌,卻查訪無著,經警員將嫌犯畫面po在facebook上,2小時內就有熱心網友提供線索,順利逮捕搶嫌。
流連網咖被指認出
警方調查,陳姓嫌犯(24歲,有詐欺、公共危險前科)患有中度憂鬱症、領有傷殘手冊,大學休學後整天流連網咖。上周三凌晨,陳嫌頭戴安全帽持刀闖進內湖路一家超商,挾持店員搶得7500元逃逸,但作案過程都被超商與路口監視器錄下,警方據此大舉清查,卻毫無頭緒。
內湖警分局偵查隊隊長林志誠說,最近新聞常報導網友使用「人肉搜索」成功找人的案例,即要求警員將監視器錄下的搶匪影像,貼在facebook及PChome網路平台上,呼籲網友協助。
沒想到貼網不到2小時,就有網友向派出所提供線索,指嫌犯身形與一名經常出入內湖一家網咖店男子相符,警員前晚循線在網咖將陳姓嫌犯逮捕,偵訊後依涉嫌強盜罪嫌移送法辦。
警局官網點閱率低
林志誠說,警方過去會將類似監視器畫面公布在警政署、各縣市警局官網協尋,但點閱率不高,才會首度將嫌犯的照片放在facebook協尋,果然奏效。林志誠解釋,涉嫌人若未成年,或涉及性侵等案件,警方就會避免採用這種方式。
而基層警員則擔心,萬一未過濾清楚涉嫌人身分,就草率網貼「人肉搜尋」,事後清查若發現烏龍一場,警員恐將吃上官司。
但中央警察大學犯罪防治系教授兼教務長黃富源則支持警方作法,他說,警方查緝對象只要是現行犯或經指認確定的嫌犯,不管是透過網路平台社群,或是直接請媒體刊登查緝,做法都是合理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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