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歉啟事
本報於中華民國99年1月15日星期五,在本報頭版、動新聞以及網路首頁,所使用的相片並非蔡世雯小姐本人,係誤植蔡佩樺律師之相片,造成蔡佩樺律師及其家人莫大困擾,特此更正,並向蔡佩樺律師及讀者表達誠摯歉意。
《蘋果日報》謹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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