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牧群╱台北報導】電腦商戴爾(Dell)去年6月在網路上標錯價格,把一台5千多元的20吋液晶螢幕售價標成999元,女子潘美靜線上刷卡買兩台,戴爾發現標錯價拒絕出貨,潘提告要求戴爾履約。台北地院法官林呈樵罕見地在判決書中自稱網路「鄉民」,即使會被批「為虎作倀」,仍要判潘敗訴。
潘美靜昨不在家,不知其回應。戴爾台灣區總經理廖仁祥昨說:「尊重司法判決。」消基會董事長謝天仁則痛批:「法官太保守,沒為消費者權益把關,戴爾標錯價難道沒過失嗎?這樣判會造成廠商故意以錯誤低價製造網路流量,不能這樣搞!」
林呈樵昨不願受訪,但他在判決書中解釋,戴爾在網路購物契約中註明「戴爾接受定單後,交易始成立」,而「收到」定單不等於「接受」定單,因此戴爾收到定單後發現標錯價格,可不履行契約。但判決也警告,戴爾若繼續「苛刻對待消費者,佔消費者便宜,不思考如何消弭財大氣粗、仗勢欺人的企業印象,終將遭致市場抵制及消費者反撲的不利結果。」
網路「鄉民」一詞源於台大批踢踢實業坊(telnet://ptt.cc)網友自嘲愛湊熱鬧有如鄉民,而畢業於台大法律系的林呈樵經常上網,去年戴爾多次發生網路標錯價爭議時,林在網路社群上看到許多網友熱烈下定單及討論,因此在判決中也寫下他的觀察。
林呈樵在判決附記事項中寫著:「本院忝為網路『鄉民』,於被告標價錯誤事件時,亦親身參與網路論壇所引發之盛況,並親眼見諸多網友藉此標價錯誤瘋狂下訂之『戰況回報』。消費者有可能係出自於『我也知道你不會履約,但還是可以來賭一把,賭輸了也沒損失,賭贏了就賺到了』的心態下訂。」
林呈樵還在判決書中預測,判決可能導致他被批「為虎作倀」、「使強勢的大廠商更加肆無忌憚」,但即使被告換成小商家,他仍會判消費者敗訴。
.保留匯款或寄出商品的收據、對方帳號、姓名等交易資料
.透過拍賣網站的申訴管道要求仲裁,或向消保會、消基會、各縣市消保官申訴
.若發現對方疑為詐騙集團,報警請求凍結對方帳戶
申訴管道:
.行政院消保會申訴專線:1950
.消基會:(02)2700-1234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quote="olinda":99zxmau0]「即使被告換成小商家,他仍會判消費者敗訴。」 他的意思是:要為網拍經營者的利益著想, 如果讓消費者贏了這場訴訟,他會擔心以後會害到小本網拍經營者。 換言之,這個案子若選擇保護了消費者, 難保有一天會在網拍經營者的情況中,再碰到類似的情況, 讓網拍經營者承擔這種不利益太嚴重了。 而林法官卻忘了,這個案子本質與拍賣完全不同。 他的本意是想要保護弱勢,想保護一個未來可能發生的狀況, 而dell只是利用法官同情弱勢的心理撿到便宜罷了。 說不定,林呈樵法官現在非常後悔讓dell勝訴呢![/quote:99zxmau0] 所以要兼顧一個事件的全面各方細節特性,並準確權宜其中的輕重,最終做出最理想最有價值的判斷而不失準,還真的是極有難度的一件事情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