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篇文章在...

  • 頭條要聞

股權歸零 徐旭東恐丟SOGO

經濟部下重手 40億元增資不算數

【綜合報導】兩岸年營業額高達620億元的百貨霸主、太平洋SOGO經營權恐生變,經濟部商業司昨依據公司法第9條,決議撤銷現任大股東遠東集團在SOGO母公司、太平洋流通(簡稱太流)的公司登記,太流資本額回復為原來的1000萬元,遠東集團在太流的股款變成借款,股權一夕之間歸零。

遠東集團在太流的公司登記遭撤銷消息,昨上午11時許在商業司網站公布後,遠東百貨股價立即由平盤價30元,一路遭砍殺至跌停價27.9元收盤。此案三個相關當事人,包括遠百、太平洋建設及太流相繼在下午發表回應。

點下放大

遠百太設纏訟7年

遠東集團董事長徐旭東昨指派遠百副總葉清水在證交所召開重大訊息說明會。葉清水說,遠百實質增資太流40億元,事實無法抹滅,將先提出訴願,要求停止執行決議,倘若訴願失敗改走司法程序,提出行政訴訟「告到底」。
他說:「本案事實龐雜,牽涉層面極廣,在法院尚未最終判決前,經濟部不當撤銷增資登記,實在無法接受。」
與遠百打官司7年多的太平洋建設律師陳宏杰則說,SOGO案還有許多官司進行中,目前擔心遠東集團使出「焦土政策」,「以拖待變」,希望政府能在其他官司判決前,指派公正第三人管理SOGO百貨。他轉述太設前董事長章民強談話,章家很清楚後續還有很多攻防戰,因這是台灣前所未有的商業糾紛,變數還很多。
遠東集團在太流的股權歸零,太流董事長李恆隆變成最大股東,他說:「這樣的話,應該由我代管和經營SOGO。」他強調,太設不可能拿回太流,不應藉此炒股,商業司的判決讓整件事情回到原點,也是釐清真相的開始。

點下放大

李恆隆將擁經營權

對於撤銷遠東集團在太流的公司登記,商業司副司長李鎂指出,商業司僅就高檢署發函不實登記部分,邀集法律專家共同審查,撤銷太流2002年9月21日後的資本額變更及董監改選。若遠百不服,可在1個月內向行政院提出訴願。
針對遠百揚言要打訴願、行政訴訟,法界普遍認為遠百行政訴訟如打輸,依照商業司的處分,SOGO主要經營權就落入持有60萬股太流的李恆隆及持有40萬股的太百兩大股東手中,即使遠百勝訴,可能也只是暫時奪回SOGO經營權。
某不願具名律師解釋:「即使遠百打贏行政訴訟,或利用追認增資案方式重新申請變更登記,不代表真的能拿回SOGO經營權,因最根本的遠百增資入股決議到底是不是有效,現在還在法院審理中。」

點下放大

「逼當事人好好談」

另有法官認為,遠百不甘心增資40億元卻無法擁有經營權,可另提民事訴訟,要求太流返還增資額,但如此一來,遠百等於放棄SOGO這隻金雞母。也有法官推測:「畢竟遠百真的幫太流補足財務黑洞,並實際經營SOGO多年,太流應該拿不出40億元還遠百,商業司的行政處分,可能是要逼雙方關起門坐下來好好談。」
面對大老闆可能生變,SOGO基層員工說,目前營運看來一切正常,不願具名的員工私下說:「經過這麼多年風風雨雨,不論誰來經營都一樣,因為SOGO長期以來,都是靠專業經理人在打拼。」

太平洋SOGO百貨

成立時間:1987年11月首家北市忠孝館營運
主要股東:原為太平洋建設與日本崇光百貨合資成立,後因太設財務危機切割出脫,現由遠東集團接手經營
目前店數:台灣8店,中國13店,兩岸合計21店
去年營收:台灣360億元,中國260億元,兩岸合計620億元
資料來源:太平洋SOGO、《蘋果》採訪整理

太平洋SOGO經營權之爭

2001/10 太設章家傳出財務危機,遭抽銀根,為免波及金雞母SOGO,而有切割念頭
2002/08 章家找李恆隆設立太流,轉投資SOGO,並引進賴永吉任SOGO董事長
2002/09/19 李恆隆、賴永吉未經SOGO董事會決議,偽造解除章民強法人代表的改派書,隔天再指派李恆隆出任
2002/09/21 太流股東會決議增資,李恆隆洽遠東集團,由旗下9家公司各出資9900萬元參與,遠東取得SOGO經營權
2003/07 檢方偵結太設掏空案,起訴章民強、李恆隆等;章家則告徐旭東、李恆隆背信
2006/10/02 檢方依背信等罪起訴徐旭東等
2008/08/29 地院判徐旭東無罪,但言明遠東須增付收購太流價金
2009/10/26 法院判定太流2002/09/21會議紀錄偽造,遠東集團上訴
2010/01/26 商業司證實收到高檢署撤銷太流公司變更登記函文,將在2周內審理完成
2010/02/03 經濟部商業司邀法律專家研商後,決定撤銷遠東集團增資太流案,太流資本額從40.1億元回復為1千萬元
資料來源:《蘋果》採訪整理

Facebook

←讚一個!《蘋果》粉絲團24小時陪你看新聞!

想將你對這篇文章的發言分享給好友嗎?只要點選社群網站標誌,並依指示登入該社群網站,當標誌顯示為已點選,就代表你在《蘋果》發言可以同步放送到多個社群中了!

新聞討論

發表文章
必填

新聞討論規範
【1】留言限140字以內。留言將於發送留言72小時後,由系統自動刪除
【2】與蘋果日報報導內容無關、涉及人身攻擊言論、張貼廣告與涉及交易訊息、重複張貼,一律刪除。
【3】請勿留下個人隱私資料,以免遭人盜用,蘋果日報將不負管理之責。
【4】網友應謹慎發言,遵守中華民國法律相關規定,違者自負法律責任。
【5】涉及誹謗、侮辱、具威脅攻擊性、猥褻、違反公序良俗的文字、圖片及任 何形式檔案,蘋果日報有權逕自
          刪除。若因前述行為導致他人檢舉、投訴或相關主管機關調查,本論壇將配合主管機關處理。
【6】參與本論壇討論新聞之網友,視為同意本論壇管理者得隨時對論壇內所有內容、留言等進行刪除動作,
          或因應版面重新設計而移動整個論壇位置、調整論壇功能。
【7】敬請網友遵守以上原則,不同意者,請勿在此發表言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