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政德酒後騎車撞路樹(箭頭處),獲判國賠六百多萬元。林相如攝

這篇文章在...

  • 頭條要聞

騎士撞路樹成癱 獲賠646萬

【賴心瑩、林相如╱連線報導】男子李政德(三十九歲)四年前半夜喝酒後騎機車經過台南永康市埔聖街,一頭撞上路中央的樹變成植物人,家屬提告要求國家賠償。最高法院認定永康市公所疏未設置護欄、號誌或加強夜間照明,但李酒後騎車要負一半責任,昨判市公所賠償六百四十六萬二千餘元定讞。

道路縮減公所疏失

判決書指出,雖然路樹種在私有土地,但因該處道路縮減,騎士右轉後不到一秒鐘就有撞上路樹的危險,負責道路安全的市公所未在路樹周圍設置護欄等安全裝置,確有疏失。
永康市公所主秘陳家慶昨表示,會依法院判決賠償,但是路樹不是公所種的,且種在私人土地,公所沒有管理權,卻要負責任,有點無奈。記者昨下午走訪李政德家,沒人在家,無法得知家屬回應。

Facebook

←讚一個!《蘋果》粉絲團24小時陪你看新聞!

想將你對這篇文章的發言分享給好友嗎?只要點選社群網站標誌,並依指示登入該社群網站,當標誌顯示為已點選,就代表你在《蘋果》發言可以同步放送到多個社群中了!

新聞討論

發表文章
必填

新聞討論規範
【1】留言限140字以內。留言將於發送留言72小時後,由系統自動刪除
【2】與蘋果日報報導內容無關、涉及人身攻擊言論、張貼廣告與涉及交易訊息、重複張貼,一律刪除。
【3】請勿留下個人隱私資料,以免遭人盜用,蘋果日報將不負管理之責。
【4】網友應謹慎發言,遵守中華民國法律相關規定,違者自負法律責任。
【5】涉及誹謗、侮辱、具威脅攻擊性、猥褻、違反公序良俗的文字、圖片及任 何形式檔案,蘋果日報有權逕自
          刪除。若因前述行為導致他人檢舉、投訴或相關主管機關調查,本論壇將配合主管機關處理。
【6】參與本論壇討論新聞之網友,視為同意本論壇管理者得隨時對論壇內所有內容、留言等進行刪除動作,
          或因應版面重新設計而移動整個論壇位置、調整論壇功能。
【7】敬請網友遵守以上原則,不同意者,請勿在此發表言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