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資來台 不准取得經營權
投資證券保險只可設辦事處 參股
【廖珮君╱台北報導】陸資參股台灣證券期貨業、保險業,門檻拉高,能夠登台參股者,陸資券商只剩1家,陸資保險業也僅有2~3家。行政院昨初審通過「兩岸證券期貨和保險業往來許可及投資管理辦法」,確定陸資登台,證券期貨和保險業,只准「設辦事處和參股」、且各限1家,設子行和分行暫不開放,也不准取得經營權。
據了解,金管會送審的兩岸證券和保險業辦法,陸資券商參股台灣券商條件,中國券商需資本額50億元,期貨4億元,基金管理資產總額需8000億元以上,且限參股一家;若是設辦事處,中國券商需有5年國際業務經驗,財務業務健全,還需3年沒有遭受處分,依此條件,陸資券商僅有一家符合。
對金融股衝擊有限
至於中國保險業參股台灣壽險業部分,僅需符合3年業務經營績效、財務能力健全,且近5年無違規紀錄並評等符合一定程度以上即可,也限一家,依此約有2~3家中國保險業可登台參股。但中國保險業登台設辦事處,條件則需經營壽險業20年以上,且須有一定評等。
陸資參股證券和保險業,單一陸資投資單一上市櫃公司,持股上限5%,所有陸資上限10%;投資未上市櫃公司,單一及全部分別是10%和15%。
台壽保投信投研處協理葉泰宏說:「這與過去市場的期待相符,預料今日對金融股衝擊有限。」
淡大兩岸金融研究所中心主任林蒼祥認為,「中國來台,我們開小門,有可能讓我們過去開大門?」他說,政府也需了解業者需求,兩岸市場要合作,應對等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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