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馬觀點:抓耙仔的故事(江春男)
調查局前副局長高明輝在法庭上作證,指認謝長廷曾為資深線民,且因表現優異,獲局長阮成章頒發獎金。這是舊聞熱炒,對謝有多大殺傷力仍難預料,但這次指證歷歷,與過去傳聞不同,對其形象不利。不過,情治官員洩露職務機密,在任何國家都是法律所不允許的。
前幾年,美國副總統錢尼的辦公室主任,因洩露CIA幹員名單而被起訴。他透過管道洩密給專欄作家,企圖打擊對手,此事犯了大忌。大權在握的幕僚長,一夕之間變成過街老鼠,不久就淪為階下囚。錢尼向布希求情,請他特赦,但小布希不為所動,正副總統最後為此鬧翻。
控謝證詞宛如辯護
東歐共黨政權瓦解後,線民檔案大公開,不少部長、法官、教授或國會議員失去工作,家庭破裂,名譽掃地。但抓耙仔運動易搞難收,社會信賴感一旦破壞,遺害無窮,至今東歐仍無法走出這段歷史。
戒嚴時期的黨外人士,都是情治單位監控與滲透對象,雙方有來往,既不是秘密,也不全是壞事。高明輝在法庭上作證說:「謝長廷以黨外人士身分,在一個座談會上公開主張政府的改革應該在體制內,這正符合蔣總統及國民黨的政策。」這種證詞不像指控,而像替謝辯護。
調查局應拒絕洩密
謝長廷告邱毅誹謗,三度不起訴,第四度才傳訊調查局官員作證。這是被動爆料,不是主動洩密。不過調查局有拒絕洩密的法定義務,如果不能堅守這道防線,甚至介入藍綠政爭,則調查局的權威,恐將蕩然無存。
警察洩密、檢察官洩密、調查局洩密、軍情局和國安局也可以洩密,國防部難道不能爆料嗎?大家見怪不怪,習焉不察,法治何所依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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