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論:王清峰的信仰
近來是否廢除死刑的爭議很大,台灣擁護死刑的人很多,昨天立委吳育昇質疑法務部長王清峰不下令執行死刑是違法違憲,要求王辭職下台去推動廢死刑。
寧丟烏紗帽
王清峰因此受到很大的壓力。王當然可以依法行政,下令處決死刑犯了事,讓很多人洩憤滿意,但是她為什麼遲遲不拍板?
王清峰表示,為了生命權,她宣布任內不執行死刑,還感性地說:「如果要執行死刑,我寧可離開;如果我能替他們被執行,甚至下地獄都甘心。」她舉出蘇建和案為例,表示同樣一套證據,可能因法官判斷不同,做出不一樣的判決。
王清峰講出那麼感性的話,是因為她背後有堅定的信仰:相信法官可能會錯;相信生命權不應任意剝奪;相信人不是神,無法絕對正確……於是她寧願代為受刑,甚至下地獄。我們不知道王是否有宗教信仰,但她對生命的尊重確實感人,而其「我不入地獄誰入地獄」的慈悲心尤其令人動容。
法務部長的死刑執行權是良心的煉獄,歷屆部長都遭受過良心的煎熬。應該讓死刑犯服刑,否則無法讓受害人及家屬獲得正義;但從自己手上剝奪他人的生命又如何說服良心?如果王部長無法違背理念執行任務,辭職是民主制度下的最佳出路,而且身影漂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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