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遭繼兄性侵 母包庇還棄養
【徐彩媚╱嘉義報導】嘉義市一名患憂鬱症的16歲少女「小蘋」(化名),4年前生母改嫁給從商繼父,去年11月,她被繼父之子性侵,事後她告訴生母遭哥哥性侵,生母竟袒護哥哥,要她不能張揚並棄養她,還以贈送她一棟公寓當條件,要求祖父簽放棄性侵案提告的和解書,讓她心碎憤怒,昨下午,她在祖父陪同下報警,並向《蘋果》記者投訴。
竟迫放棄追訴權
律師嚴庚辰表示:「這個媽媽太亂來,監護權是要經過法院裁定,而性侵未成年少女是公訴罪,這份協議書根本無效。」
警方調查,「小蘋」生父在她3歲時肝癌病逝,4年前母親帶著她改嫁,繼父是一名茶商,育有1子,比小蘋大5歲。
小蘋向警指控,去年11月某晚,她吃了抗焦慮藥劑後準備睡覺,在南部軍事基地服役的哥哥,到她房間假裝借電腦查資料,竟趁她睡著後強暴她,隔天,她醒來驚見哥哥光著身體睡她身旁,哥哥恐嚇她不准講,否則全家就完蛋。
小蘋表示,事後她因鎖房門被繼父毆打,母親卻視若無睹,她才離家投靠祖父母;隔天母親來找她並說:「我不給你讀書,不養你。」她不得已才告訴母親,被哥哥性侵,但母親竟警告她,不准對別人講。
今年二月間,母親找上小蘋的祖父簽署協議書,內容為小蘋的監護權轉給祖父,並贈她一間公寓,條件是祖父要「同意無條件放棄疑性侵案法律追訴權」。小蘋昨哽咽說:「現在每晚都要戴哨子並鎖門才敢入睡,這輩子我不會原諒母親和哥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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