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黃芳彥餐敘 陳聰明申誡
【綜合報導】已退休的前檢察總長陳聰明,在扁案偵辦時,不避嫌的和扁家密友黃芳彥餐敘,又與扁案證人建商蔡竹雄見面,遭監察院彈劾並移送懲戒,公務員懲戒委員會昨決議,陳的不當行為傷害檢察總長尊嚴,以及民眾對檢察機關信賴,有失公務員的品位,給予申誡處分。陳聰明昨手機未開,不知其回應。
藍委洪秀柱批:「公懲會查這麼久,只給個不痛不癢的申誡,像馬後砲,連遲來的正義都談不上。」
綠委批懲處輕
綠委高志鵬也說,僅記申誡表示不嚴重,國民黨把陳聰明當成敗選主因,顯然是政治凌駕司法。
根據公懲會決議,陳聰明因妻女看病,認識黃芳彥20多年,但他就任總長後,應知自己是全國檢察官表率,卻在2007年2月26日,特偵組辦扁案時,受邀至扁家密友黃芳彥家和宜蘭同鄉聚餐。隔年又和蔡竹雄兩度見面,雖未涉及公務,但陳毫不避嫌,經媒體報導已傷害總長尊嚴及檢察官形象。
陳聰明另遭監察院移送懲戒,指他縱放黃芳彥,但公懲會認為,沒有證據顯示陳要為黃逃亡美國的事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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