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已失去存在價值(洪浩唐)
為抗議ECFA(Economic Cooperation Framework Agreement,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民進黨於上周六(6月26日)在台北發動大遊行。但不管是民進黨宣稱的有15萬人參與此活動;還是台北市中正一分局所估算的遊行群眾約3萬2千人,除非您是:
一、參與遊行的一份子(或是活動當時碰巧經過現場的市民);
二、正好在家收看民視、三立這兩家新聞台的活動報導。
否則,對台灣絕大多數的閱聽人而言,有沒有可能根本不知道當天,台灣有幾萬人冒著傾盆大雨擠在凱達格蘭大道,來表達他們對政府政策的不滿?
先不論台灣社會對ECFA的態度有多歧異?對一(企圖邁向)成熟的公民社會來說,此事更值得深思的是:在諸多電視新聞台中,為何只有上述兩家作LIVE連線報導(有些新聞台甚至連稍後的晚間新聞,也無此活動的相關報導)?電視新聞媒體對新聞價值的取捨標準何在?這其中有無涉及新聞的不當操控?
刻意不報有違倫理
在討論上述議題之前,我們應先釐清,民主自由社會下的媒體的「不報導」和某些極權國家的「新聞封鎖」在概念上應有所不同:相較之下,媒體的「不報導」除了具有「主動」意識外,它通常更意味著該媒體為堅持某種「新聞品味」的「有所不為」(例如對腥、羶、色新聞的過濾等);而非用其「政治立場」、甚至「商業利益」來作為取捨新聞的標準。更何況民主國家的新聞媒體通常會以「(政治)權力的獨立監督者」自居(或自我期許)──它們「理應」不會也不該像極權國家的媒體一樣,「配合」政府去封殺某一新聞事件或人物。
若以此標準觀之,我們實在對這次部分媒體的「刻意」不報導民進黨的626遊行感到不解:應該不會有人認為該活動有何「傷風敗俗」之處吧?而容或該活動有一定程度的政治、政黨宣傳的成分,但一場上萬人上街頭表達政治理念的群眾運動,(不管對意見的正反兩造)難道沒有任何新聞價值?更遑論「讓社會不同的意見都有呈現的機會」本來就是新聞媒體的天職!
而此事更嚴重的另一面向是:所謂的「置入新聞」的底限何在?試想,對新聞媒體的經營者來說,原來「不報導」也是一種「資產」!看來「有價新聞」的商業利益還真是潛力無窮──重點是,這種新聞操控,難道不會遭閱聽人唾棄?
雖然筆者在此並無意去暗示或指控任何媒體在此事件上與政府有何「置入新聞」的協定,但如果新聞媒體對某些議題或事件的「刻意忽略」,也算是近年來政府或利益團體無視新聞倫理而大肆運作的「有價新聞」的一部分的話,那才真是徹底顛覆了新聞媒體的存在價值,而「人民有知的權利」更是空話一句!
作者為自由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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