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約載明每度電費 防糾紛
要求房東試算計價方式 超收可控詐欺
【蔡佩蓉╱台北報導】艷陽高照的夏季,待在室內吹冷氣、看電視是不少人避暑的方式,不過租屋族群若稍不注意,房內冷氣時數拉長,可能面對高額的電費帳單,甚至有房東要求調漲夏季電費、超收電費的糾紛狀況。專家建議,對帳單有疑問,可請房東試算計價方式,若房東超收電費舉證屬實,恐觸犯詐欺罪。
有備無患
台電採用的夏季電費標準,每度電費較其他季節高,不管是套房或雅房,會因整棟或整層的戶數多,公共用電量增加,將電價拉得更高,不少房東就會以此為由,要求加收電費。
台灣租屋網行銷企劃部經理廖秀敏說,「不管1度收費4元或5元,只要雙方同意並無一定標準,但制定契約須明定每度電費價格,以免發生糾紛。」
電熱水器耗電量大
有些透天型學舍,房東將1樓作為店面使用,2以上出租給學生,由於電費採1戶1電表計費模式,因此房客使用的電力很有可能為營業用電,崔媽媽基金會租屋服務部主任馮麗芳表示,若該戶使用營業用電或工業用電,電費帳單會註明,房客可查詢帳單或至台電查證。
另外,可請房東安裝獨立電表計價,高額電費可能來自冷氣機,但很多房客都忽略耗電量驚人的電熱水器。
租約未載明非詐欺
廖秀敏說,「一般台製電熱水器相當耗電,小型電熱水器使用1小時耗電量約為1~2度,中型機器1小時耗電量約3~5度,使用前30分鐘打開電源,洗澡後立即關閉電源。」瞬間型電熱水器因耗電量大,無法依上述方式減少耗電。
雖然房東超收電費,恐構成詐欺罪,但若未在契約書明定電費收費方式,不構成詐欺,但依目前租屋電費行情價表1度3.5元~4元,若可舉證房東收取高額電費,可向房東追討超收電費。
電費計算方式
資料來源:台灣租屋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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