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怨爆 急修法 27萬人嗆「恐龍法官下台」 性侵幼童擬重判7年以上
【綜合報導】人民的力量最大!日前連續兩起法官輕判女童遭性侵案,引發逾27萬網友怒吼,網友組成的正義聯盟和兒少團體連日除要求修法,並揚言號召群眾上街頭要求開除「恐龍法官」。眼看民怨爆發,司法院和法務部昨雙管齊下緊急滅火,司法院表示已發函主管機關法務部,建議修訂《刑法》相關條文,把性侵7歲以下幼童者全面依加重強制性交罪重判7年以上,法務部也順應民意,將在本月14日開會修法。
法務部官員表示,可能朝向修改引發詬病的《刑法》227條,明確區隔受性侵害未成年男女的年齡,例如若受害者是0到7歲,加害者刑度在7年以上;7到14歲的刑度3年以上至10年;14歲到16歲的刑度則是6月以上至5年。
下周將統一標準
這次引發外界批判的最高法院動作更快,為平民怨,將在下周二召開刑庭會議,討論性侵幼童案件中「是否違反幼童意願」的認定標準,一旦做出統一見解,全台法官將一體適用。
不過,勵馨基金會和正義聯盟昨仍緊迫盯人,舉行記者會表示將號召百萬名網友連署要求恐龍法官下台,另也將發起一人一玫瑰的「白玫瑰運動」,控訴恐龍法官讓一根根的刺都刺進父母心中,並發起一人一信給司法院,要求盡速推動《法官檢察官評鑑法》淘汰不適任法官,若司法院不回應,將號召大遊行走上街頭。
引爆全民憤怒的兩件幼童性侵案,一是高雄縣男子林義芳今年2月對一名6歲女童性侵得逞,林嫌被檢方依加重強制性交罪起訴求處7年10月重刑,但高雄地方法院審理時竟以女童當時無反抗,就認定色狼「未違反女童意願」而與之性交,改以罪責較輕的「與未滿14歲男女性交罪」輕判3年2月。
另一案是上個月最高法院審理男子吳進義性侵3歲女童案,一、二審都認定女童當時哭喊「不要!」二審還重判吳男7年2月,但最高法院認為女童證詞無法證明被告違反其意願性侵,要求二審重新調查被告是否適用刑責較輕的「與未滿14歲男女性交罪」。
這兩件荒謬判決立即引爆民怨,社交網站facebook上訴求開除法官的活動,截至昨晚已有逾27萬8千名網友連署,活動召集人曾香蕉表示,他期待司法改革不是喊口號,而是確實執行。
盼設專家證人制
而兒少團體日來一一跳出來痛批荒謬判決。家扶基金會前天發起一人一信嗆法官及投書總統府活動,要求修法。勵馨基金會、司改會和正義聯盟等團體昨呼籲:「這些與社會脫節、活在恐龍時代的法官,應盡快全面淘汰,全民不容許恐龍法官再胡搞」、「恐龍法官下台」,並提出盡速通過「法官法」淘汰不適任法官、設置專家證人制度協助受性侵幼童、協助受性侵幼童創傷後治療等訴求。
司法院祕書長沈守敬昨緊急召開記者會滅火,坦承:「現行《刑法》妨害性自主罪章條文不夠周延,以致與民眾法律感情出現落差,是到該修法時間了。」並表示函文建請主管《刑法》修正的法務部,針對性侵7歲以下幼童,無論是否違反幼童意願,全面依加重強制性交罪論處7年以上重刑。
「法官不能造法」
國民黨政策會執行長林益世對修法表示支持,民進黨立院黨團總召柯建銘則說將盡速提出黨團修法版本。總統府表示,對個案不便表示意見,不過馬總統已提名賴浩敏和蘇永欽擔任司法院正、副院長,期望他們能擔起司法改革重任。
記者昨無法聯繫輕判色狼的最高法院及高雄地院8名法官,據了解,8名法官有人心情低落,有人甚至請假,司法院祕書長沈守敬出面緩頰說:「外界說法對法官不公平!法官只能執法不能造法,事實上問題出在法律已老,須重新修正。」
最高法院高層表示:「5名法官的判決,在法律上有相當的根據,但最高法院也聽見各界的聲音,下周二將開會討論爭議法條,看有無其他解釋空間。」
不過也有法官虛心接受批評認為:「如果只會抱著法條咬文嚼字,被罵『恐龍法官』死好!」一名高院法官說:「對於法律疏漏引爆相關團體怒吼,我們也很困擾,樂見推動修法。」
民眾怒吼
政府遲鈍
孩子沒有性意識,性侵一定是違反她的意願。20幾萬網友怒吼,政府才覺得事態嚴重,真是反應遲鈍。
本該重判
本來就該重判!政府永遠慢半拍,不會把民眾痛苦擺在最前面,要是今天是法官女兒被性侵,會這樣判嗎?
人神共憤
法官是白癡嗎?小女生哪有什麼要不要發生性行為的?性侵害未成年人本來就該重判,這是人神共憤的事耶!
兒少團體訴求 VS. 司法院回應
資料來源:勵馨基金會、家扶基金會、正義聯盟、司改會、司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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