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小姐站在已開闢成道路的徵收地上,舉標語抗議潮州鎮公所徵收土地承諾補償卻不付補償金(下圖紅框處)。

這篇文章在...

  • 頭條要聞

公所徵地闢路 拖10年不補償

潮州鎮公所哭窮 挨轟「和流氓沒兩樣」

屏東縣潮州鎮公所17年前徵收張小姐的土地開闢成道路,事後以財政拮据為由未發給約237萬多元的補償費,經她訴願,鎮公所2000年發函同意從隔年起分10年支付,但至今10年快期滿,她分文未領到。對此,潮州鎮公所建設課長王建元表示,因公所財政有困難,會簽請鎮長裁定。學者及律師痛批,鎮公所毫無誠信,當事人可提給付訴訟。投訴組

張小姐表示,原在潮州鎮光春路旁有一筆近200坪的土地,租給他人使用,17年前鎮公所徵收這塊地,開闢成永昌路,當時鎮公所有發給地上物補償費,但土地徵收費則簽立切結,表示日後會優先補償。

點下放大

民眾:公文如廢紙

因公所遲未發補償費,2000年初,張小姐向屏東縣政府提出訴願後,潮州鎮公所正式發函給她,允諾從2001年起分10年支付。但張小姐氣憤地說,至今公所仍然分文未給,一個行政機關的公文竟形同廢紙,毫無公信力,更無誠信原則,「老百姓的權益何在?如何確保?」
對此,潮州鎮公所建設課長王建元表示,這個案子決定徵收至今,已歷任4任鎮長,經查10年前同意分年支付後,公所一直未編列預算,因他3年前才上任,現在要先確認當時未編列的原因,加上這筆徵收費約237萬多元,是公所一年徵收費的預算,公所是否有能力編列這筆預算,還要再簽請剛上任不久的鎮長洪明江裁定。鎮長洪明江則表示,會再和當事人溝通。

學者抨「毫無誠意」

台北大學公共行政暨政策學系助理教授陳耀祥表示,潮州鎮公所既已做成「分10年支付」的行政處分,就應給付給當事人土地徵收補償費,鎮公所是地方自治團體,「不受鎮長更替影響」,鎮公所拒不給付或履行行政處分,就是毫無誠信,和流氓沒兩樣。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常務執行委員高涌誠律師表示,當事人可提給付訴訟,勝訴機會很大。

土地被徵收注意事項

˙先確定土地所有權是否已變更登記。
˙未變更登記,先用存證信函要求徵收單位完成徵收手續。
˙徵收後未核發徵收補償金,向徵收單位催告。
˙催告後,徵收單位仍不支付,可提訴願。
˙訴願後仍不支付,可提行政訴訟。
資料來源:民間司改會

Facebook

←讚一個!《蘋果》粉絲團24小時陪你看新聞!

想將你對這篇文章的發言分享給好友嗎?只要點選社群網站標誌,並依指示登入該社群網站,當標誌顯示為已點選,就代表你在《蘋果》發言可以同步放送到多個社群中了!

新聞討論

發表文章
必填

新聞討論規範
【1】留言限140字以內。留言將於發送留言72小時後,由系統自動刪除
【2】與蘋果日報報導內容無關、涉及人身攻擊言論、張貼廣告與涉及交易訊息、重複張貼,一律刪除。
【3】請勿留下個人隱私資料,以免遭人盜用,蘋果日報將不負管理之責。
【4】網友應謹慎發言,遵守中華民國法律相關規定,違者自負法律責任。
【5】涉及誹謗、侮辱、具威脅攻擊性、猥褻、違反公序良俗的文字、圖片及任 何形式檔案,蘋果日報有權逕自
          刪除。若因前述行為導致他人檢舉、投訴或相關主管機關調查,本論壇將配合主管機關處理。
【6】參與本論壇討論新聞之網友,視為同意本論壇管理者得隨時對論壇內所有內容、留言等進行刪除動作,
          或因應版面重新設計而移動整個論壇位置、調整論壇功能。
【7】敬請網友遵守以上原則,不同意者,請勿在此發表言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