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轉任律師 試院促設防火牆
阻斷退路
不肖法官、檢察官轉任律師或公職可能行不通了!考試院昨會銜通過「法官法」草案,對現行司法官隨時可申請免試律師證書當退路,設防火牆,規定自願退休或離職生效日前、後六個月內,且須司法院開立服務紀錄良好證明,才能取得律師資格。
至於違法失職情節重大遭懲戒的司法官,司法院主張撤職且停止任用一到五年,試院加碼要求不得轉任其他公職。官員說,目前檢察官、法官遭撤停職一段時間,只要持司法官及格證書,有主管願任用即可轉公職,未來將不得轉任,但可重考。
須服務紀錄良好證明
有檢察官指出,司法官違法亂紀會被公務人員懲治委員會懲處,考試院再限制其不可轉任公職,恐有違「一事不兩罰」原則;有法官則指由誰來認定退職法官的服務成績,也事關重大。
「法官法」下會期將送立院審議,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表示,限制轉任是好事,但服務紀錄是否良好,應以法官評鑑為準;至於不肖法官仍可重考,柯批評:「已退場就不應再進場!」國民黨司法法制委員會召委呂學樟也支持爛法官不得轉公職,至於標準,他建議司法院制訂評核機制。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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