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囚小姊妹 性侵32次判229年

母情郎伸魔爪「最好關到死」

【楊勝裕、林師民╱新竹報導】新竹縣一對未成年姊妹花,因思念私奔的母親,去年離家搬去與母同住,未料竟成母親同居人王男逞慾的工具,王誆稱有通靈體質,說姊妹花「卡到陰」需要驅邪,從去年二月到六月間性侵、猥褻姊妹三十多次,還剃光兩人頭髮囚禁在租屋處。新竹地院昨依一罪一罰判處王兩百二十九年又兩個月徒刑,應執行二十年。

少女父親昨氣憤說:「這種可惡的敗類才判二十年,實在太輕,最好關到死!」竹縣社會處社會工作科長林煥銓說,姊妹目前被安置在南部,由專業心理諮商師輔導,兩姊妹因身心受創嚴重,其父害怕兩人會憶起過往,因此要求延長安置,待陰影淡化後再評估是否結束安置。

剛因性侵案出獄

判決書指出,王姓男子(四十七歲)二○○九年五月才因性侵案服刑出獄,不久就結識新竹縣一名人妻,兩人進而交往,去年二月間人妻與夫感情不睦搬離夫家,投靠王男,並在新竹市租屋同居。
人妻的兩名十五歲及十三歲女兒因思念母親,多次到新竹市找人,結果母親同居人王男心生邪念,趁著帶姊妹花出遊之際,送新手機討好兩人,再誆稱自己有通靈體質,騙說:「我有法力,可以驅邪祈福,妳們家不乾淨,有髒東西跟在身旁,可以幫妳作法除去。」

剃光姊妹髮防逃

王男從去年二月開始到六月底,先後帶姊妹花到棒球旅館,假借作法驅邪,先後性侵、猥褻姊妹花三十多次。他還騙兩姊妹說:「我作法消災解厄,絕對不能告訴其他人,否則會招來厄運。」
兩姊妹信以為真,也不敢告訴媽媽。因兩姊妹也不願與生父同住,因此王男另外租屋窩藏姊妹,六月底學校放暑假,他就將姊妹花接往租屋處藏匿。
事後,王男為防兩姊妹脫逃,將兩人的長髮理成三分頭,以免她們亂跑被發現,而且三餐都自己送去。連姊妹生父找上門也遭王男毆打趕走。警方獲報後,跟蹤多日才確認姊妹被藏匿的地點,救出遭囚禁一個多月的兩人。

實際執行20年刑

新竹地院法官認為,王男甫因妨害性自主案服刑出獄,竟為逞個人私慾,利用少女敬畏鬼神,誤信他有靈通及法力可除去髒物,消災解厄的心理,性侵、猥褻兩女多次,且還在租屋處加上多道門鎖囚禁兩女,嚴重危害兩女身心。經審理調查王男對十五歲姊姊性侵九次、猥褻兩次,另對未滿十四歲妹妹性侵二十三次,另王男還涉妨害自由,依據一罪一罰原則判處兩百二十九年又兩個月徒刑,應執行二十年徒刑。

性侵姊妹花事件簿

2010/11
王男因工作關係結識人妻,並交往為男女朋友。
2011/02
人妻的2個女兒因思念媽媽,跑去找媽媽,王男誆稱有法力,騙2姊妹要作法驅除髒東西,帶2女到旅館性侵、猥褻。
2011/06
姊妹花也不願與父同住,投靠母親,王男另租屋藏匿2姊妹。
2011/07
王男因害怕兩姊妹逃跑,將2人理光頭,還在大門上多道鎖防止逃跑。
2011/07
少女父親前往找人時,還被王男痛打趕走,少女父只好報警尋人。
2011/08
新竹縣警方跟蹤王男多日,發現王男定時送食物,才破門救出被囚禁月餘的姊妹。
2011/10
新竹地檢署依強制性交、強制猥褻及妨害自由等罪將王男起訴,並請法官依1罪1罰論處。
2012/01
新竹地方法院依1罪1罰判處王男229年2月徒刑,應執行20年。
資料來源:新竹縣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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