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曉泉、楊勝裕╱新竹報導】新竹縣一名離婚婦人帶著女兒追尋第二春,和小七歲的男子交往,無奈欲分手時,男子竟搖身一變成為惡狼,恐嚇殺人並多次闖入住家性侵她,逼迫她女兒在旁觀看,還無恥地說:「幫小孩上健康教育課。」婦人走投無路報警,昨凌晨男子欲再犯案時,埋伏在婦人家的警察當場逮捕這名惡狼。
被捕的吳明松(二十七歲、新竹人)逞淫威時,未料到警察會出現,竟嘻皮笑臉辯稱是兩情相悅的家務事,但被害婦人恨得咬牙切齒哭訴:「我們已分手了,你還不放過我?」吳嫌才跪地求饒。
警方訊後依加重強制性交、傷害、毀損、恐嚇、侵入住居等多項罪嫌將吳移送法辦,檢方並以嫌犯有再犯之虞,聲請羈押獲准。警方同時為被害母女向法院申請緊急保護令,並由社會局社工介入,對小女孩進行心理輔導,撫平創傷。
警方說,吳嫌是貨車司機,與被害離婚想再尋第二春的婦人,是去年時認識。起初兩人十分恩愛,婦人將家中車庫鐵捲門遙控器交給吳,以方便進出。未料一段時間後,吳嫌露出真面目,動輒酒後對婦人動粗,婦人受不了,兩個月前提議分手。吳嫌惱火,不但抓傷她胸頸部,還砸毀家具、電器咆哮說:「我沒有王法,叫警察來也沒有用。」威脅如果分手他會拍她裸照、拿槍殺人、帶走她女兒,讓婦人心生畏懼。
之後吳嫌常在深夜利用遙控器闖入婦人家中,以她念國小的女兒安全要脅,將婦人當洩慾工具,兩個月來強制性侵害七、八次,甚至逼迫她女兒在旁觀看;婦人不堪身心折磨,報警求助。
前天下午吳嫌又打電話騷擾婦人:「等妳晚上八點下班後,我就過去找妳。」婦人嚇得不敢上班,鼓起勇氣向縣警局婦幼隊求助;警方於是派二男一女三名警員事先躲在婦人家三樓等著惡狼上門。女警並對婦人的女兒說:「我們來抓害妳媽媽的叔叔,不要跟別人說。」小女孩於是乖乖的未吭聲,並告訴警員:「叔叔說他叫『大可愛』,我有兩次看到他壓在媽媽身上。」
昨凌晨一時許,吳嫌帶著酒意到婦人家,又將小女孩帶到二樓婦人臥房內,並把婦人壓在床上準備一逞獸慾時,埋伏的警察立刻衝進房間抓人。
新竹署立醫院精神科主任陳世哲說,小女孩被迫眼睜睜看著母親遭強暴,心靈受重創,會因恐懼害怕導致憂鬱症,嚴重時可能發生自殘現象,應立即給予撫慰治療。
貨車司機不滿曾交往的婦人要分手,多次性侵婦人,還逼迫她讀小學的女兒在旁觀看其獸行。
婦幼隊警員前往被害婦人家埋伏,告訴婦人的女兒:「我們來抓害妳媽媽的壞人」,要她不要聲張。
◎先徹底解決前一段婚姻問題
◎不要因急著找伴而被激情蒙蔽
◎記取先前的教訓避免重蹈覆轍
◎衡量雙方年齡、經濟能力、學歷的現實因素作為參考
◎確認對象性格、情緒,是否適合相伴下半生
◎切忌拿前夫或前妻和交往伴侶比較
◎要求與對方家人、朋友碰面,了解真實的一面
◎由緊急狀況觀察對方是否冷漠、不關心或是貪小便宜
資料來源:新竹縣警察局婦幼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