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動日期:99/06/03~99/07/31(共8週)
活動辦法:
活動期間除以壹週刊本刊投票表格支持你喜愛的明星藝人外,還可經由網路 投下關鍵性的ㄧ票,表達你對偶像的愛護,並將網頁轉寄給親朋好友,號召 大家共同支持將你熱愛的Super Star推上年度最受歡迎明星寶座!
明星票選結果公佈:99/08/12
評選標準:本刊回函投票佔70%+網路票選佔30%
只要剪下壹週刊本刊內的投票表格(限正本,影印無效),並在每個欄位填上你支持的明星編號,將表格貼於明信片上寄回:內湖148-801號信箱『壹週刊娛樂大賞』收,即有機會獲得『週週抽好禮』及『最終回百萬大獎』等多項獎品,寄越多中獎機率越大。還不趕快呼朋引伴投下你們強力的一票,支持你們喜愛的偶像站上“年度十大最受歡迎明星”寶座,更有機會將各項好禮獎品帶回家!(詳情請見每期壹週刊)